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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星期四早上去法律系上課 那個老師教社會法, (留德的哦留德的哦!! 小花, 他是幕尼黑大學滴XXXD~~) 他上課都會抨擊一些"沒良心的經濟學家以及政府"政策", 剝削台灣的勞工, 用各種方法克扣工資以及危言聳聽, 幫助資本家欺負工人群眾(怒~!!) 他說學術的責任就是清除社的錯誤, 不然它就是為了這錯誤在背書!! 其實我覺得歷史很有用, 現實性很強, 只是被洗腦的大家, 都不知道被什麼東西洗腦, 真是可悲 所以我覺得歷史的作用的很負面, 反正正面的沒有人在意 不過這星期四上完社會法後, 我覺得好像打了一隻強心針, 覺得這個也可以是歷史學的使命!! 歷史畢竟不如法律, 他的效力是直接適用可以見到, 它一方面代表國家權力的展現, 一方面又是追求正義的矛盾集合, 是不是跟歷史也很像呢?? 只是歷史沒有法律來得那麼具有強制性罷了!! ※ 引述《mosmos (chen)》之銘言: : 請大家說說歷史要幹嘛 : 對大眾有什麼幫助? : 對你有什麼幫助? : 對你周遭的人有什麼幫助? : 現今的歷史教育你有什麼看法? : 你覺得郝市長所謂的一綱一本有什麼看法? : 一綱一本 一綱多本 多綱多本 : 你覺得哪個比較好 說說你的看法吧^^ -- 不能夠養成自己的文化, 縱使表面上具有獨立的形式, 文化上也是他人的殖民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75.45 ※ 編輯: sqnl 來自: 203.70.75.45 (11/16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