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7_Law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14(一)是老師這學期最後一次上課,時間照常 1/16(三)為課輔的總複習(晚上六點到八點半~~教室禮拜一公布給大家) 以下是練習題~~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做簡單的練習~~ 周一交給我~~周三會發回~~並給大家參考擬答 周一有交練習給我改的同學~~周三請五點半左右先到~~ 我會簡單幫檢討一下考卷的問題 題目一:(50%) 步兮貿易公司為一民營企業,其董事皆為虔誠之基本教義派.該公司之內部規章規定, 凡是信仰回教者,一律解職.所有職員亦於任職日簽約同意接受公司所有規章規定. 王青青為該公司資深職員,近日受可蘭經感召,決定信仰回教.步兮公司人事部門得知後, 即依公司規章免職之.王青青主張此一內部規章違反憲法第七條宗教平等之精神, 找上您這位大律師.請問您要提出何等法律理由為她主張權利? 又,若步兮貿易公司為一政府持股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你的法律主張是否將有所不同? 有何不同? 題目二:(50%) 假設,某甲駕駛自用小汽車經過高雄市愛河邊,因見路旁警車起火燃燒,一時情急, 於是在行駛道路時.即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撥打電話向消防隊報火警, 不料為前方路口值勤之交通警察照相採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001條:「本法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管定之。」, 兩週後,甲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被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辦法 第三十一條之一:「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 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之規定, 處以新台幣三千元罰鍰.甲不服,依法定程序進行救濟, 最後法院仍然裁定上述罰鍰處分確定.甲再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如果妳/你是大法官,請問妳/你會如何解釋本案,並申述其理由. (本題條文皆為假設,同學無須查閱實際上是否存在,請以此作為答題前提) 請同學以考試時需要的篇幅與態度作答,練習方有意義 大家加油~~祝期末考順利 荃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6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