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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丙班的捧由們!!照過來,照過來!! 關於導生聚事項,我上一篇文章說請於2008/4/25日前給我名單即可 但是,但是,but,but,可是由於我的名單要提前給老師 故然,所以,蟑螂螞蟻(我在說什麼??),名單繳交日期 提前至2008/4/24(四)中午12點前,不管你用盡什麼辦法, 只要清楚跟我明示組員名單即可! 但書,若當日該時點,未得知分組消息者,我即推定 該行為人自願放棄自己寶貴的自由意識選擇權,只好交由我代為分組。 以上事項,請各位注意,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p.s.我的信箱於上篇文章(已置底),請查閱。 ※ 編輯: BryanC 來自: 140.119.194.198 (04/22 23:18)
BryanC:這篇閃爍文很寶貴的,請大家珍惜!!(淚)140.119.194.198 04/22 23:20
boyofwind:好吧 那就送你個m吧XDDDDDDDD 140.119.194.45 04/22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