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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老師來信喔XDDDDD 『各位同學: 以下幾件事請注意。 第一件事是有關影印資料的事: 這周要請各位同學拿的文章<法治斌.論美國妨害名譽法制之憲法意義> 助理拿去印的書的頁數,影印部弄錯了 (該篇文章本身有頁數,整本書也有另外一個頁數) 所以該篇文章後面58頁到65頁沒有印到 "請已經拿文章的同學再去拿剩下的部分" "還沒有拿的同學已請影印部把未印到的加進去" 第二,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這個案子非常有趣,也揮常重要,請務必先預習。 第三,我再把上次Marbury v. Madison案的課後思考作業重複一下: 1.請試想,用Marbury案的推理,可否導出「我國(台灣)普通法院法官亦有違憲審查權」? 2.請試想,用Marbury的推理,可否導出「美國總統以XX法違憲為由,赦免所有被依該法判刑之人」或「美國總統以XX法違憲為由,拒絕遵守」? 下次上課我會想聽聽同學們的想法。百無禁忌,儘量發揮。(只需要複習我上課讀過的句子段落即可) 元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3.114
zuca0951 :「揮常」重要?老師也太有趣了>////< 10/02 23:57
larrytaurus :你OP了... 10/03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