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to1228:如果要辦保留請記得教教我^ ^ 09/18 15:23
推 imcoco:好厲害唷...請問是哪兩位呢....??恭喜恭喜!! 09/18 18:21
推 wkitty:我也想辦保留哩 也要教教我 大家真是太強哩 09/18 21:12
推 dito1228:先跟三樓的雙料金榜說聲恭喜^ ^ 09/18 21:21
推 wkitty:謝謝你耶 好感動 也恭喜妳哩^^ 09/18 21:33
指高興了一個下午,發現慘西西的事
第一,這只有我啦!我是增額入取的,所以有可能明年放榜後若沒有單位聘用我,
我的考取資格會被取消,也就是要從頭來@"@
第二,研究所在校生不能辦保留,摘錄相關文章於下:
[摘錄]http://www.get.com.tw/goldensun/faq/f03.htm
考取高普初考後,若仍為在校生,是否可申請延訓?或有其他兩全其美的辦法可提供建議
?
答:
公務人員訓練辦法中規定:受訓人員如為「現役軍人」經正額錄取,其法定役期尚未屆滿
者錄取資格准予保留,俟退伍後再行分發任用。但應屆畢業之役男或收到兵單者亦可申請
保留錄取資格。
在校生不能申請保留,舉例而言:研究所在校生(於當年4月考上研究所,8月考高普考
;9月研究所入學;11月高普考放榜又考取了)或五專在校生(以高中職學歷報考普考,
結果考上者),有志投考公職之在校生應特別注意此情形。
建議考取之在校生衡量輕重及個人意願,若欲先接受受訓及分發,必須辦理「休學」待取
得「公務人員及格證書」且任職一段時間後,在原單位申請「留職停薪」獲准後再繼續完
成學校課業(雖然「人事行政局」訂有留職停薪制度,但須該單位主管同意方可,因留了
一個缺而無法運用,對業務勢必產生影響,且一旦開例,有准與不准之的狀況發生,對單
位主管在管理將產生很大的困擾,故雖有此制度卻不見得可行,尤其對新進人員更形困難
)
;或者填隔年7-9月之「預估缺」(請留意是否有預估缺)待畢業後再行受訓及分發
,此舉一則可使學業不致於中輟,二則可順利就業(一般而言皆可分發到不錯的缺)實為
兩全其美的辦法。
我真的不是很懂,只是覺得我今天下午是白開心了^︿^
如果在校生不能辦保留,那乾脆叫我們不要在校時參加考試比較不會有困擾
還有,我搞不清楚自己是[增列]還是[增額]入取的人耶!
究竟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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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RvsCE:增列是之前考選部公布的第一次、第二次增列!而增額就是總錄 09/18 23:34
→ RRvsCE:取人數扣除簡章及增列人數吧!! 09/18 23:36
因為我的排序剛好在中間,就是第一次列的缺額跟第二次列的缺額中間
如果第一次列的缺額才是正取,那我就是增額入取
如果第二次列的缺額也算在內,那我就是正取
anyway收到成績單會說是正取還是增額,我會上來更新
這件事給我一個教訓:就是要就考好一點,不要不上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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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to1228:結果還是算正取,可以保留,一個經驗囉^ ^ 09/20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