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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wcwt (雪碧)》之銘言: : 喔喔 : 我選到29學分呢 : 正在煩惱該不該超修 : 還是要退一些呢 : 啾咪>.@ 應用數學系學士班學生超減修習學分數審查原則 1. 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以不得超減修為原則。 2. 惟申請超修的前兩學期的任一學期,曾有過至少兩門本系必修科目成績達70分以上, 且本系必修科目的不及格數不超過一門,得核准超修1~3學分。 3. 申請超修的前一學期,至少修習本系必修科目三門(以上),全數及格,且每科都在75 分以上者,得核准超修4~6學分。 啾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111
jeff0413:好酷 02/28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