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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98學年度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一般條件:98學年度本校在學之學士班2至4年級(含修讀雙主修之延畢生)學生。 (二)限制條件: 1.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 〈1〉台北縣中和、永和、新店、深坑、石碇等鄉市鎮。 〈2〉台北市各行政區域(不含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南港區)。 2.97學年度自願退宿後再申請宿舍者,不得參加本次宿舍申請。 (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二、認定標準:在校生以申請截止日前一個月〈98年3月5日〉註冊組學籍內之戶籍資料為 認定標準。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外籍生(不含 華語班、交換生與CIEE學生)、僑生、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功勛子女、居住外離島地 區者、擔任宿舍自治幹部滿一學年以上表現優良者、清寒或優秀學生經審核通過者、於宿 舍參與公共服務表現優異經審核通過者,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第9條之規定: 學士班新生(含轉學生)、二年級學生,以預留床位數,優先分配予第7條保障住宿學生 後。   四、申請期間:自98年4月6日起至4月17日止。(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於日後退還住宿保 證金,申請宿舍者必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一銀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五、申請方式: (一)優先住宿學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期限內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申請,未提出 申請者視同棄權。 (二)僑生:逕向生僑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生僑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 機63011。 (三)一般學生:自行上網申請,網址: http://0rz.tw/070A8或政大首頁→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學士班宿舍申請 →學期住宿申請系統→大學部住宿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同學可選擇一般寢室或安靜寢室,選擇安靜寢室同學需於每日23點30分前關閉寢室大燈並 保持安靜。(女生安靜寢室預訂設於莊敬六、七舍;男生安靜寢室預訂設於莊敬二、三舍 ,將視申請之中籤人數多寡安排,如中籤人數超過前列舍區容納人數,則另行調整) *為支持並配合政大書院計畫,住宿組擬於莊敬二、三舍著手推動學生宿舍生活方案,並 已於兩次學生會議中與學生代表形成共識,一同為培養政大學生優質、健康、活力的住宿 生活習慣做出努力。將來欲申請莊敬二、三舍的同學,需提出申請並且同意以下四點住宿 規範: (一) 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二) 共同維護及主動清潔舍區公共區域。 (三) 隨手做環保、參加相關公益活動、以及出席公眾會議。 (四) 每日23點30分前關閉寢室大燈並保持安靜,養成早睡早起之良好生活習慣。 同學於申請通過後,將簽署同意書,遵守由舍胞代表共同決定之相關規定,大家一起共同 努力營造一個結合健康、環保、服務、公益四項元素的新時代、新生活規範之模範舍區。 (整修後,莊敬二、三舍由6床變成4床,俟宿舍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公告新宿費)   六、電腦抽籤:98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由電腦亂數抽籤依序號先後抽取正取 名單,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自動列為候補(候補資格至11月30日有效)。非修讀雙主修延畢 生及限制區同學可於次日下午1時起至住宿組登記候補,候補順序於電腦抽籤候補者之後。 七、名單公告:98年4月23日(星期四)請同學自行上網至住宿輔導組住宿服務網站查詢。 查詢網址:http://0rz.tw/d60Fw或政大首頁→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宿舍申請→學期住宿查詢系統。 八、床位選填: (一)將於5月初公告選填床位的時間及方式(分安靜寢室、一般寢室分別選填,將由四年 級→三年級→二年級依序選填)。 (二)床位選填後,請同學於6月1日至6月5日上網再作床位確認,未完成上網確認住宿者, 視同放棄資格。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需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十、申請住宿經核准後,欲退宿者請至住宿組辦理退宿,退費標準如下:開學2週前退宿 者全額退費;開學前2週至開學前1天止,需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方可申 請退還全費或更換註冊單;開學起10日內退宿者,退還三分之二宿費;開學10日後至學期 三分之一基準日止內退宿者,退還宿費二分之一;逾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後退宿者,不予 退還宿費。 十一、學年住宿不含次年暑假期間,今年暑假住宿申請將於本(98)年4月30日至5月5日另 行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28.73 ※ 編輯: DecFantasy 來自: 140.119.128.73 (04/01 10:06)
goodfine:自78明年漲為7500 莊23漲為11000。選填時要注意… 04/10 06:45
goodfine:我是指宿費… 04/10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