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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下(99)學年度宿舍相關事宜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組 住宿輔導組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99年9月至100年6月)。 (碩博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 並檢附相關證件(本地清寒生必備「全戶免交所得稅或申報所得稅證明」 及「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未備妥不予審查)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詳見網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2/index.php?id=16&anno_ID=537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