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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07_BANK 看板 #1DHXE1Lz ] 作者: Beloved (碧法兒) 看板: NCCU07_BANK 標題: 992註冊單繳交-2/25前 時間: Mon Jan 31 09:42:23 2011 (公文原文在各位信箱中亦有) 發文字號:政總校字第1000001794號 主 旨: 99年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將於100年1月26日起陸續寄發,或可於100年1月21日起 由網路下載,請惠予告知學生務必於100年2月25日前繳納。敬請查照轉知。 登載日期:100/01/25 登載期限:100/02/01 承辦人員:蕭毓璇 承辦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內 容: 一、本學期註冊繳費單將於100年1月26日陸續寄至同學在校登記之通訊住址。或於100年1 月21日起由iNCCU愛政大網頁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學雜費查詢」中自行下載列印。或由 第一銀行代收學雜費專區網頁輸入學號列印。(網址: http://www2.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二、99學年第2學期註冊費用繳費期限至100年2月25日;使用信用卡繳費者,因銀行作業 時間,請於100年1月26日後再辦理繳費。 三、繳款方式於繳款通知單背面皆有說明或學生自行至iNCCU愛政大網站輸入帳號及密碼 進入「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查詢」後即可查詢。 四、100年2月26日起銀行將不再辦理收費,逾期未繳費同學需持註冊繳費單至行政大樓五 樓出納組綜合業務櫃台繳交註冊費用,並依本校學則第13條另外加收延誤註冊費: 五、 (一)延誤日數在三日以內者:逾一日加收延誤註冊費新台幣(下同)壹佰元;二日加收延 誤註冊費貳佰元;三日加收延誤註冊費參佰元。 (二)延誤日數在四至七日者:加收延誤註冊費伍佰元。 (三)延誤日數在八至十二日者:加收延誤註冊費壹仟元。 (四)延誤日數在十三日以上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加收延誤註冊費壹仟伍佰元。 (五)延誤日數逾學期三分之一者:應即辦理休學手續,經通知而未辦休學手續者,除不 可抗力之原因外,應即令退學。 六、事關學生權益,敬請利用 貴學系(所)公告欄、網站或電子郵件信箱,廣為週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9.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