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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最近大家都為了選課忙得焦頭爛額,應該沒甚麼人知道,在九月十二日的校務會議中有個 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案子。校務會議總是在這種很奇怪的時間開,不是在學校沒有上課時, 要不就是在期中期末考期間,但這個會議卻是決定校內事務的重要決策點,而在這次的校 務會議上,將會改變政大校長的遴選方式。 甚麼是「校長遴選辦法」? 在新大學法公布施行後,各校校長遴選從兩階段遴選改為一階段遴選,因此學校訂定了新 辦法「國立政治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用以取代目前施行的「校長產生即去職辦法」。比較 新舊條文後(請參考下表)有個有趣的地方,政大過去在舊制兩階段遴選校長的過程中有 放入學生代表二人,但在簡化為一階段新條文中,我們看不到任何學生代表的字樣,這意 味著倘若本案通過、施行,政大學生將無法參與遴選校長的過程。 其實這個案子在上學期末,同學們正在趕期末考時已經在校務會議上討論過了,當時校代 林佳瑋提出了修正案,希望可以增加一名學生代表於遴選會中,結果遭到封殺,後來因現 場人數不足散會而擱置。在九月十二日的校務會議上,將會繼續討論。 以下為新舊條文主要的差異: ┌───────────────────────────────────┐ │      新增條文 | 現行條文 | |───────────────────────────────────| │                 |                 |  │第三條 遴委會置委員十三人,包括 |第二條 為遴選本校校長,設置「國立 | |學校代表六人;校友代表三人;社會 |政治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 | |公正人士三人;教育部遴派之代表一 |遴委會),由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一人組 | |人。其產生方式如下:       |成,其產生方式如下:       | |                 |                 | 一、 學校代表:由全校教授或研究 |一、 各學院自行推選教師代表一人。|員登記參選,並由校務會議代表就參 |                 |選人中推選產生之,其中教授人數不 |二、 體育室、國研中心、選中心等三| 得少於五人,同一學院以一人當選為 |個單位共同推選代表一人。     | 限。               |                 |  |                 |三、 行政人員代表二人。     | |二、 校友代表:由本校校友會、各 |                 |  |系所校友會、各學院或校友二十人以 |四、 校友代表一人。       |  |上連署向本校推薦,經校務會議代表 |                 | |投票選舉之。           |五、 社會公正人士二人。     | |                 |                 |  |三、 社會公正人士:由本校各學院 |六、 學生代表二人:其產生方是由校 |推薦或各界二十人以上連署向本校推 |務會議決定之。          |  |薦,經校務會議代表投票選舉之。  |                 | |                 |                 | |四、 教育部遴派之代表:由本校報 |                 | |請教育部遴派。          |                 |  |                 |                 | └───────────────────────────────────┘ 沒有學生代表的意義是甚麼? 整個遴委會在精簡人數的情況下,對比台大,即使簡化校長遴選程序精簡人數,仍保有一 名學生代表名額,政大卻由原本舊制的兩名學生代表倒退將學生代表排除在外。 為什麼我們認為,校長遴選委員會需要學生的參與?校長是一校之長,對外代表學校,不 光只是與學校教師、校友有關,校長所做的決策影響了政大的每一個份子,而身為政大多 數的學生群體卻連一名代表也沒有,對遴選校長沒有任何影響與發聲的權利實屬不當。身 為學生,身為校園裡的一份子!讓學生一起參與政策的決定是應該且必要的,校務的運作 應該開放並且民主的達成共識,而非愈趨僵化封閉,使一部份群體主宰了我們對校長選擇 與發表參與的權利,若是學校也像台大一樣置入一名學生代表,對於整個政大都有向上提 升的效果。 在會議上要求 至少一名學生代表進入遴選會 學生會將在校務會議中要求,至少一名學生代表進入遴選會,除此之外,也會積極尋求系 學會的支持連署! 同學希望學生代表能夠在會議上替同學講話,希望學生代表可以在會議上爭取同學的權益 ,但你們知道嗎?在一個會議上,學生代表的人數根本就不是那樣足夠,單憑學生會發出 文宣沒有學生們的群起支持,亦是徒呼負負,學生會呼籲各位同學,希望同學能夠和學生 代表一起站出來,主動表達自己的看法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就算只是一封信寄到校長信 箱或者當天校務會議時要求列席,這些都是有用的!不僅讓校方瞭解學生的意見,更讓學 生會有更大的力量與依據為同學爭取這應有的權益。 同學們,我們不要等到事後才來抱怨「我不知道這件事」或者「學生代表在哪裡」,我們 需要的是參與、需要的是公眾討論,請不要只是在Grumble板上抱怨了,當你在調侃「濕 滑步道」或者是「宿舍內褲又被偷了」,在這些當下有多少事情已經在背後默默地決定了 呢? 第九屆學生會 學生權益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30.46 ※ 編輯: celven 來自: 123.192.230.46 (09/10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