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8_Law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各位學弟妹有點晚po文,祝學業進步 一、繳交日期:98.10.26在270102教(也就是第二次課輔時) 二、格式: 1.寫上系級、座號、班級 2.統一用A4紙繳交即可,手寫或打字均可 3.不用抄題 4.一定要用訂書機訂起來 案例一0月1日以廣告聲明,願以5萬賣項鍊一條,乙看到廣告於10月3日以函致甲表明願以3 萬購買,甲於10月6日回函,可以用4萬8千元成交,但乙須於1周內答覆,乙未於一周內答 覆,甲於10月20日再以函告知乙願以4萬元成交,該函於10月22日送達乙住處,乙不知有 該函,於10月21日表明願以4萬元和甲成交,該函於10月23日送達甲之處所; 甲於10月21日得知有第三人願以4萬8千元購買項鍊,立刻向已發出撤回通知,但該撤回通 知因郵差的疏失於10月26日才送達到乙住處,乙立刻發遲到通知,並請求甲交付項鍊,問 乙之請求有無理由? 案例二 甲到乙賣場購買衣服,因為乙賣場員工清潔不良,導致甲踩到水滑倒而受傷,問本案法律 關係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