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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生。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8年3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98年9月至99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中英文申請公告及要點如附件三、四)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 公文預覽與列印,請開啟下列網址 本文網址: http://doc.nccu.edu.tw:3879/imagefile/98/02/s98M030016/s98M030016_file.pdf 附件網址: http://doc.nccu.edu.tw:3879/imagefile/98/02/s98M030016/DormAppS970327.pdf 附件網址: http://doc.nccu.edu.tw:3879/imagefile/98/02/s98M030016/SpForm.pdf 附件網址: http://doc.nccu.edu.tw:3879/imagefile/98/02/s98M030016/SpAn980212.pdf 附件網址: http://doc.nccu.edu.tw:3879/imagefile/98/02/s98M030016/SpRuleE97327.pd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