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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98年第2學期註冊繳費注意事項 2010-01-26 總務處公告.English  1.本學期註冊繳費單將於99年1月26日(二)後寄發至同學在校登 記之通訊住址。或可直接於99年1月22日(五)始由iNCCU愛政 大網頁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學雜費查詢」中自行下載列印。 或由第一銀行代收學雜費專區網頁輸入學號列印。 (網址:http://www2.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2.98學年第2學期註冊費用繳費期間為即日起至99年2月26日 止;使用信用卡繳費者,因銀行作業時間,請於99年1月27日 後再辦理繳費。 3.2月26日繳費截止日前,同學可自行至第一銀行全省分行臨櫃 辦理繳費,或參照繳費單第2頁或iNCCU愛政大網頁學雜費查詢 網頁說明之六種方法辦理繳費。 4.本組週一至週五10:30-13:00設有第一銀行臨時駐點櫃台, 請同學多加利用。另2月26日繳費截止日當天9:00-16:30 第一銀行將配合在出納組全天現金收費。 5.2月26日起銀行將不再辦理學雜費收費,逾期未繳費同學需持 註冊繳費單至出納組綜合業務櫃台繳交註冊費用,本組將依本 校學則13條規定另外加收延遲註冊費用,請同學注意繳費截止 時間。 ============================ 《學則》第十三條 學生於每學期始業前,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各種費用並完成註冊 通知單規定之各項手續。延誤註冊,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延誤日數在三日以內者:逾一日加收延誤註冊費新台幣    (下同)壹佰元;二日加收延誤註冊費貳佰元;三日加收延    誤註冊費參佰元。 (二)延誤日數在四至七日者:加收延誤註冊費伍佰元。 (三)延誤日數在八至十二日者:加收延誤註冊費壹仟元。 (四)延誤日數在十三日以上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加收延誤註    冊費壹仟伍佰元。 (五)延誤日數逾學期三分之一者:應即辦理休學手續,經通知    而未辦休學手 續者,除不可抗力之原因外,應即令退學。 ============================ 6.如有繳費疑問可致電本組:承辦人蕭毓璇小姐,  校內分機62127。 線上繳學費 http://www.27608818.com/tuipaymt/index.jsp http://www.27608818.com/tuipaymt/common/main_frame.jsp?Statement=tradePage -- 個人網站:http://www3.nccu.edu.tw/~96257501 電子信箱:tree@nccu.edu.tw 教學網站:http://moodle.nccu.edu.tw/course/view.php?id=2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