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9_PSY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嘿嘿大家晚安 大家暑假過得好嗎? 話說我今天去收信的時候看到這個: 各位同學:您好!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第二項之規定,戶籍認定以戶籍謄本為憑, 須至申請日止設籍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是故, 於下(99)學年度(約9月初起)同學進住各宿舍區時, 各宿舍區將進行戶籍認定作業, 屆時, 惠請同學們提供「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註1), 並請配合下列事項: 1.住宿資格之戶籍認定標準為:自申請日(學士班─舊生:4月12日、新生:8月24日;碩博班 ─新住宿生:8月9日)止,須設籍非限制區(註2)滿兩年以上。 2.新學年進住舍區時,請同學將「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提供給各住宿舍區服務台或輔 導人員。經驗證後,設籍如未滿兩年以上者,除取消住宿資格外,並應於當日起1週(含例 假日)內辦理離宿。 (1)進住舍區時如未能提供「含父母之全戶戶籍謄本」者,嗣後應於1週內(含例假日)將其 補送至各住宿舍區服務台或輔導人員。否則,將視同不符此項規定,並取消住宿資格。 (2)倘同學未能符上述規定者,亦可於即日起填寫「住宿生退宿申請表」,向住宿組提出 退宿申請。(表格下載: 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QP-M02-01-04.doc) 3.設籍年限規定之立法宗旨係避免同學藉由更改戶籍,因而規避住宿申請之限制規定。惟 同學如有實際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之事由,且能提供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各宿舍區於驗 證時,將衡酌其實際搬遷事實,准予入住學生宿舍。 以上如有垂詢事項 歡迎電洽 學士班 29393091#62222 劉先生 碩博班 29393091#63251 劉小姐 註1:戶籍限制地區:台北巿各行政區。台北縣中和巿、永和巿、新店巿、板橋市、深坑鄉 、石碇鄉。 註2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全省「戶政事務所」均已連線,同學可持身份證正本就近逕向各縣 市「戶政事務所」申請之。 (對不起我不會上色ˊˋ) 有宿舍的同學們要記得帶"戶籍謄本"歐~ 不然就枉費大家上學期翹課搶宿舍了XD 就這樣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68.124
AnnBlack :推饒安好用心:) 可是好遙遠以後的事我想我會忘記XD 07/28 19:32
relax85012 :好麻煩喔= = 07/28 22:08
bibic :饒安好用心!!! 07/28 22:22
tp6m06w94 :不滿兩年不就死定了= = 07/28 23:30
agwing1 :陳元泰掰掰~ 07/29 11:33
shin8305 :樓上好狠XD 07/29 13:52
iaminsane :饒安好棒!! 07/30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