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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二的學弟妹好! 我是心理四的學姊楊芷涵:) 或許有些人已經聽過我想要修學會章程的事情, 但,章程是甚麼呢? 翻開放在你們抽屜的通訊錄,前幾頁就是學會的章程。 這些是心理系很久之前的學長姐們辛苦立下的, 所以心理系的系學會運作才會這麼有規範。 如果沒有這些規範,我們可能就無法經歷許多充滿記憶的活動了! 不過,規矩並不是死板的,因為規矩是人在使用的, 所以隨著時間的演變,自然會有些規矩變得不適用, 這時候,就需要改變。 其實在951、952時,就有一批學長姐針對從原系轉出的同學退費的問題, 做出了修改章程的調整(第五章第三十條) 因此,讓之後在處理退費的問題時有一項明確的標準, 不會讓原系胞們的福利喪失。 這就是我為什麼想修改章程的原因。 仔細看看學會的章程(是的,就是現在請你找出那本白色封面的通訊錄) 看起來似乎詞語很認真嚴肅,架構也很整齊, 但其實有些說小不小的地方有著小小的問題: 1. 章程:庶務股負責場地租借、攝影、相機之保管維護、製作通訊錄等事宜。 (第一章;第二節;第十三條;第六點) 現實:製作通訊錄已交由學藝股運作,並非庶務股之事務。 2. 章程:在關於系學會架構(第一章;第二節)的條文中,並沒有列入公關股。 現實:公關股在系學會的架構之中已行之有年,負責宣傳與贊助事務。 3. 章程:關於心潮委員會跟監委會的關係所述模糊 現實:心潮再起,審預算的次數和時間點應該要有明確定義 4. 章程:對於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交系費者沒有明確規定 現實:每個學期都會有總務長催繳系費的問題, 如有明確規定可以分期繳費等,可減低部分系胞和總務長之困擾。 其他如系代的權限、臨時動議、系代解釋文與章程之間的效力、系胞的罷免權等等, 在章程中都可以有更加明確地用白紙黑字予以規定。 這些是一些簡單的例子,還有許多細節與現實是不太相符的。 看完之後,學弟妹或許會覺得 「可是章程就算是這樣,我們還是辦活動辦得好好的阿!」 沒錯,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沒什麼差異, 但其實學弟妹這三年所經歷的系學會, 在某種程度上制度是完全錯誤的,甚至可以被否決的。 因為只要有一個系胞出來說「章程上沒有......,所以....是不被允許的」 這些我們現在視之為常理的東西,馬上就失去了立場施行。 另外,有些條文隨著時間過去並不合時宜, 或者隨著時間越久,歷屆下來發現一些新的問題需要被加入章程中, 而不是每次都以不成文的理由帶過。 一屆一屆這樣傳遞下來, 如果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 問題不會被解決,反而會越滾越大。 參與系上的活動這四年來,得到很多感動,也從中成長很多, 也很感謝陪伴過我的夥伴們:) 真心覺得心理系是一個很溫暖的地方, 國中或高中同學在跟我分享他們的系學會時,都是帶著怨懟的語氣, 或是說「只有奇怪/無聊的人才會加入我們系的系學會!!」 我很珍惜心理系的系胞們這種互助以及和平的氣氛。 所以,我想趁著我在系上的最後一年(趁著我僅剩下一點號召力時), 幫忙心理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希望可以讓系上之後的運作更加合理和完備。 不過,只有我一個人的力量無法做到, 在此文之前我找了幾個跟我一樣有熱情的學弟妹, 目前「章程修改執行小組」的成員有: 心二的蔡承恩、心三的黃鈺婷,以及心四的我。 但這樣的人數還不夠,所以我寫了這篇文章做為小組成員招募文! 徵求的資格不限,只要有熱忱想修改章程即可,大一也熱烈歡迎!!! 不過當然如果你有參與系學會或監委會的經驗更好, 在討論修改章程時會更快速的進入狀況。 如果你參加過一些活動,對章程有一些了解, 如果你對不公平或不正確的事有著正義凜然之氣, 如果你跟我一樣,很喜歡、很珍惜政大心理, 請加入章程小組,讓我們一起在章程中留下里程碑。 想要加入的人請寫信至96702017@nccu.edu.tw 或者在底下推文也OK! 我會跟你/妳連絡: ) 真的非常非常歡迎有人可以加入修章程的行列阿!!! 也請大家在3/29(二)公聽會 5/31(二)期中大會 時熱烈關心、踴躍出席:D 心四 楊芷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4.167 ※ 編輯: crazyduck 來自: 140.119.154.167 (02/20 20:51)
celaya :推一個 02/20 23:00
Ookamiuei :推辛苦的推行體制工作者 02/2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