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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學則」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據學則第十五及十七條,有關課程科目內容有先後修習次序者或全學年科目,上學 期未修習者,下學期不得修習等相關規定,故本校部分課程設計有先修科目之要求, 學生必須在符合先修條件下,方得進行課程選課登記。 二、原選課過程中,學生因未符先修條件而欲修習課程者,均需透過選課結束後加簽進行 處理,同時再辦理允許擋修申請。 三、學校為讓學生得以使用選課系統登記與分發,自100學年度第1學期起設計「被擋修科 目允許修習申請(認定)作業流程」,開放學生得以申請允許擋修登記,取得選課權 ,再依選課程序辦理選課。 四、相關辦理之程序及流程,請詳閱作業流程說明(如附件),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 處註冊組,校內分機:63279。 作業流程詳見附檔:http://www.arabic.nccu.edu.tw/app/news.php?Sn=125 阿文系系辦公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