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脫離點名的生涯已經半年多了
怎麼又淪落到這個境界呢
最近本事務所本部門(學長問過其他部門說無此政策)
規定遲到15分鐘就算遲到,要請假
就算是出外勤的話,也有可能接到點名的電話
並且外勤時,客戶八點上班就要配合客戶八點到(以此類推)
天啊!!!~~~我們有一家在三重,7:40上班的客戶 ~~~ 怎麼辦啊
不過我才不相信事務所有哪個人那麼閒~~~7:40就打電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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