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ke (閃光偉)》之銘言:
: ※ 引述《yoho2 (七點半小姐)》之銘言:
: : 我目前的工作雖然有加班費
: : 名稱聽起來也像科技業
: : 不過其實是包著金皮的破銅爛鐵
: : 加班46.5個小時,經過勞基法加成後的加班費
: : 居然時間只有160
: 這160是時薪嗎???
是啊,平均乘了1.6~1.7倍了也才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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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去麥當勞打工好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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