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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EPMEALONG (浣熊的蛋糕갩》之銘言: : 我覺得進入法律這領域的那一刻起就被固化了,因為我們的法律 : 就是被限制著的,只要是條文呈現的,本身就是一種主觀的價值 : 評斷,不肯能會有衝突的精神出現的,它只是一個強者用來限制 : 弱者的機器。就算我們無心或有悲天憫人的胸懷,當法官、律師 : 都有可能成為推動機器的幕後黑手.......矛盾啊..... 說到矛盾…我在想…其實我們大概可以認可要維持人類社會秩序的其中一個重要方法 就是制定法律,制定一個普遍被遵循的規範… 可是,就如同法理學課程中講到的,所謂的普遍規範,常是一種專制及限制, 如果一個人有不同於此的價值觀及行為,可能因此不被社會所認同… 甚至會被社會所制裁,而這個制裁,是我們所認為的「正義」… 但反過來說,若我們容許社會上每個人可依循自己的想法而行為, 有時會造成社會的不安及混亂… 我們總希望能從其中尋找出平衡點…但是…很難… 因為我們常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對的…也希望別人的想法和我們一樣… 所以…排除異己之事屢見不鮮…甚至我們有時候會稱作打倒異端邪說… 而…什麼是異端邪說呢?由誰判定? 我突然想到一部電影中的台詞:誰是瘋子?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人就是瘋子! : 所以我還是比較想去森林小學當老師,只是他們不肯收吧!!! 說到這個…前一陣子看完GTO…當然自己是覺得這樣的老師很棒… 可是仔細想想…若現實社會中真有這樣的老師…有多少人可以接受? 我問自己…如果我是一個校長…我敢聘這樣的老師嗎? 在他做了那些舉動(例如拿大鐵錘去敲學生家的牆壁、把學生倒懸在高樓頂…)之後… 我還會繼續將他留任嗎? 如果我是一個學生家長…我真的能完全放心地將孩子交給他嗎? 是的…我知道他是一個為學生好的老師…可是我能接受嗎? 想想就覺得氣餧…自己畢竟也是劇中訓導主任一流的吧… 我是不是真能以開放的心胸去看待所謂體制外的人呢? -- 藝花可以邀蝶 壘石可以邀雲 栽松可以邀風 貯水可以邀萍 築台可以邀月 種蕉可以邀雨 植柳可以邀蟬 品書可以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