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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均學長請息怒啊.. 學弟我個人認為若真的是學長您的錯就道歉了事吧.. 畢竟說實話這件事學長也有不當的地方.. 而在之前的文章中,也看到你道歉的字眼了.. 就沒什麼好爭的了..學弟我知道並沒有資格對此事件發表意見.. 只是主觀上覺得之前那位學長的言論好像衝著你來, 好像並無此必要吧,所以才來這邊廢話一下.. 在貓空版上,法律系已經成為眾矢之的,系上同學實在不應該 又有摩擦..這樣豈不是又讓外系的看笑話了?? 再次聲明..學弟我只是發表個人的小小意見, 若是因此有得罪學長之嫌,望請各學長原諒..再者若還是看不過去, 就把文章砍掉吧.. -- 曾經說過不要再重複無謂的過錯.. 曾經說過不會再接受放縱的自己.. 曾經說過不能再傷害脆弱的真心.. 曾經說過不必再付出莫名的深情..犯錯..可以改..放縱..可以收.. 受傷的真心可以痊癒..但..付出的深情..卻不能說停就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