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97_LAWL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kb (妳的眼神充滿悲傷)》之銘言: : ※ 引述《Scholar (驀然回首來時路)》之銘言: : : 我不否認你說的沒錯... : : 我也支持你... : : 就像你罵RUBBISH一樣... : : 我不會有任何意見... : : 因為他並沒有上來澄清他是誰... : : 可是LOVETAIPEI不一樣呀... : : 至少有人知道他是誰... : : 我所謂的錯怪是指他都已經澄清他是誰了... : : 那你罵他的文章是否應該考慮D掉呢??? : : 單純是這樣... : 我說明龍啊 你也不要為了支持他而支持了 : 他有上來表明身份澄清自己嗎 : 有的話 請你跟我說是哪一篇文章 : 連他學伴呂信立都是問別人才知道的 : 難道有陌生人在我們班po文章 我們還要一個一個去問去查 : 喔 我沒去查明他是誰就罵他 是我的錯喲 更何況我有去查耶 : 而且這不是澄清不澄清的問題 : 要澄清的前題是要他沒錯 : 但是 他之前沒表明身份罵人的文章是可以澄清的嗎 : 是要道歉的吧 : 你說lovetaipei跟rubbish不一樣 : 只是一個有人查出來是誰而另一個大家都查不出來而已 : 這種分別根本無立場 : 唉 明龍啊 不是要跟你辯 你自己想想吧 : 還有問題就寫信給我 不要再在版上回了 如果這樣造成大家的困擾..那我向法學三的學同學致歉, 因為我的疏忽,忘了寫上名字,希望大家別把焦點模糊了, 仁志同學 這樣應該可以了吧 我是法制三的顏邦峻,大家都稱我為qqq因為我很少上站post文章 如果造成困擾,希望大家原諒,都是我的錯........ 發表文章的目的,很單純...(因為我根本不認識王同學) 只是就我的心得提出來參考,以及陳述事實,以免有些同學沒來上課, 卻以為我們完全針對他..如果有造成大家困擾的 再次致上我誠摯的歉意..以後,我也不會就此事發表任何的意見, 大家可以不用為了我彼此傷了同學的和氣.... 畢竟沒寫名字就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