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當我們老的時候,回顧從前
什麼學說會是最有名的
我想邱老師應該可以排到前幾名吧
我一直無法忘記的是
邱老師對於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說法
恩 非訟事件訴訟化
真是太屌了!!!
要保障當事人在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時候,其訴訟參與權
法官要視情況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甚至給予辯論的機會
唉 想起來都覺得很有趣說...
(達叔~~請不要嘲笑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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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ian 來自: 61.229.32.106 (08/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