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90學年度應屆畢業男生(含博 碩 學士班)因故未能必業者,自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
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登記,俾憑彙辦繼續緩徵或儘後召集
1.應屆畢業學生因留級 補考 補修學分等原因申請緩徵作業程序規定,不能如期畢業者,
學校應於7月7日前將因故未能畢業名冊送徵額縣市政府處理
2.因故未能畢業而為依規定登記之學生,兵役單位將視為已畢業,必定依法徵集入營
或動原點召.為避免因為辦登記而造學生被徵集服役或點召,甚或觸犯妨礙兵役治罪條例
敬請加強宣導.
3.本件業務聯絡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潘居聰先生,校內分機: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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