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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gyung (...)》之銘言: : 另外在這裡 我要提醒一件事情 我們的監委跑到哪裡去了 : 學會的活動跟預算有問題 為什麼監委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呢 : 大家似乎都只看到檯面上的總幹 卻忽略了我們原本就有的監督機制 : 我無意提起另一個爭端 只是希望什麼職位的人該做什麼事情 : 就把事情負責好 希望下一屆的監委可以善盡對學會的監督之責 公行三楊博智以個人的身分發表自己的看法 看見有學長姐提出對本屆監委們的質疑 我想說的是 以學長姐們豐富的經驗 應該十分的清楚本系最高指導原則, 也就是本系的組織章程 其實是相當"人治"的 在我推想創立章程的前輩們 是希望系學會有一個能夠遵循的規範 但又不希望章程過度繁瑣僵化 使得學弟妹在推行政務太過綁手綁腳 因此章程充滿了許多彈性的空間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章程中關於特別的系費運用 僅在第28條後段,規定了動支基金需要通過會員大會的32決 本次幹事會有關舞會補助的幹事會經費運用 是在舞會活動前一週售票期確定並告知系胞的 由於事前未在期初經過報備以及表決 又沒有召開臨時會補行程序 最後僅能在期末決算表上提出新增項目 對於程序瑕疵和補助的可能問題 無論事前事後本屆監委會都已清楚明白的與負責人詳談過 甚至在期末大會有關同意舞會補助的表決上 在經過對幹事會的質詢後 三位監委中,一位棄權,兩位反對 最後本案以21:2通過32決 因此監委會以系胞的身分尊重大會的決議 詳細情形學長姐自可聽與會人士說明,或是查詢會議記錄 而有關幹事會活動的執行 本屆監委們在日常與幹事會的互動之中 也努力的就自身的了解加以輔導 雖無法達到盡善盡美,但也盡力所為無愧於系胞 若學長姐們認為本屆監委會未負起應有的職責,有瀆職的嫌疑 可以"法治"的在期末大會監委會的工作報告中 "法治"的向監委會提出質詢 相信監委會也會"法治"的負起答詢的義務 對幹事會的質疑也是同樣如此 先前本人由於在大四的班板上 看到許多對於此次通訊錄的抱怨文章 又尚未聽說幹事會打算如何去處理 為了擔心這些負面的情緒繼續擴散下去 於是便以一個公行系胞的身分在公二的板上波文章提醒 希望學弟妹們趕緊將錯誤訂正,並向學長姐們解釋清楚 只可惜網路本來就不是一個用作溝通的好管道 因此好像事與願違的發生一些小爭執 但是相信大家可以了解,幹事會學弟妹已清楚的曉得事情的嚴重性 另外有關會明(sauman)的文章 也許大家對其中的文字並不茍同 而我想它只是想表達一件事 就是參與會員大會本來就是系胞的應盡權利和義務 我個人對於這點十分贊同 也許會明學弟譴詞用字不當 但某些文章用十分激烈的字眼回應 對自許身為長輩的我們,是否稍嫌風度不足? 最後 對於無法來參加會員大會的人 無論原因是什麼 即使基於個人自由 自身放棄發表意見的權利總是事實 若又不願接受大會最後的決議 僅在網路上,對別人的努力表示懷疑 對身為政治人一分子的我們 在我看來十分諷刺 而學長姐們期望參與下次大會的強烈意願 本人樂見期事 但若是動機並非基於本身關心公眾事務的政治素養 而是動員會眾去杯葛大會 我覺得這對往後的學弟妹是一個相當醜陋的示範 言盡於此,歡迎指教! 公行三 楊博智 -- 幹嘛要有簽名檔啊??? 編簽名檔真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24.189 ※ 編輯: aha 來自: 61.216.24.189 (01/1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