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ha (The man who)》之銘言:
: ※ 引述《tingyung (...)》之銘言:
: : 另外在這裡 我要提醒一件事情 我們的監委跑到哪裡去了
: : 學會的活動跟預算有問題 為什麼監委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呢
: : 大家似乎都只看到檯面上的總幹 卻忽略了我們原本就有的監督機制
: : 我無意提起另一個爭端 只是希望什麼職位的人該做什麼事情
: : 就把事情負責好 希望下一屆的監委可以善盡對學會的監督之責
: 公行三楊博智以個人的身分發表自己的看法
: 看見有學長姐提出對本屆監委們的質疑
: 我想說的是
: 以學長姐們豐富的經驗
: 應該十分的清楚本系最高指導原則,
: 也就是本系的組織章程
: 其實是相當"人治"的
: 在我推想創立章程的前輩們
: 是希望系學會有一個能夠遵循的規範
: 但又不希望章程過度繁瑣僵化
: 使得學弟妹在推行政務太過綁手綁腳
: 因此章程充滿了許多彈性的空間
: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章程中關於特別的系費運用
: 僅在第28條後段,規定了動支基金需要通過會員大會的32決
: 本次幹事會有關舞會補助的幹事會經費運用
: 是在舞會活動前一週售票期確定並告知系胞的
: 由於事前未在期初經過報備以及表決
: 又沒有召開臨時會補行程序
: 最後僅能在期末決算表上提出新增項目
: 對於程序瑕疵和補助的可能問題
: 無論事前事後本屆監委會都已清楚明白的與負責人詳談過
: 甚至在期末大會有關同意舞會補助的表決上
: 在經過對幹事會的質詢後
: 三位監委中,一位棄權,兩位反對
: 最後本案以21:2通過32決
: 因此監委會以系胞的身分尊重大會的決議
: 詳細情形學長姐自可聽與會人士說明,或是查詢會議記錄
: 而有關幹事會活動的執行
: 本屆監委們在日常與幹事會的互動之中
: 也努力的就自身的了解加以輔導
: 雖無法達到盡善盡美,但也盡力所為無愧於系胞
: 若學長姐們認為本屆監委會未負起應有的職責,有瀆職的嫌疑
: 可以"法治"的在期末大會監委會的工作報告中
: "法治"的向監委會提出質詢
: 相信監委會也會"法治"的負起答詢的義務
: 對幹事會的質疑也是同樣如此
: 先前本人由於在大四的班板上
: 看到許多對於此次通訊錄的抱怨文章
: 又尚未聽說幹事會打算如何去處理
: 為了擔心這些負面的情緒繼續擴散下去
: 於是便以一個公行系胞的身分在公二的板上波文章提醒
: 希望學弟妹們趕緊將錯誤訂正,並向學長姐們解釋清楚
: 只可惜網路本來就不是一個用作溝通的好管道
: 因此好像事與願違的發生一些小爭執
: 但是相信大家可以了解,幹事會學弟妹已清楚的曉得事情的嚴重性
: 另外有關會明(sauman)的文章
: 也許大家對其中的文字並不茍同
: 而我想它只是想表達一件事
: 就是參與會員大會本來就是系胞的應盡權利和義務
: 我個人對於這點十分贊同
: 也許會明學弟譴詞用字不當
: 但某些文章用十分激烈的字眼回應
: 對自許身為長輩的我們,是否稍嫌風度不足?
: 最後
: 對於無法來參加會員大會的人
: 無論原因是什麼
: 即使基於個人自由
: 自身放棄發表意見的權利總是事實
: 若又不願接受大會最後的決議
: 僅在網路上,對別人的努力表示懷疑
: 對身為政治人一分子的我們
: 在我看來十分諷刺
: 而學長姐們期望參與下次大會的強烈意願
: 本人樂見期事
: 但若是動機並非基於本身關心公眾事務的政治素養
: 而是動員會眾去杯葛大會
: 我覺得這對往後的學弟妹是一個相當醜陋的示範
學弟.....我想你誤會家瑋學長的意思了
學長所說的"下學期期初大會見"
並不是要動員會重去杯葛 去反對
而是要"改正"學弟妹所說"學長姐參與不足"的問題
此外
若下學期真的有"一些"學長姐去參加了期初大會
難道他們都是被動員的嗎??
我想要他們背負這重未審先判的罪名
是不盡公平的...
在這裡我要講
事者已矣 來者由可追...
不同年度的預算或決算是絕對不可能混唯一談的
如果真的有人因為過去的經驗
而將其情緒植入下一次的表決上
那這種人的確是會對學弟妹造成不良的示範
但我也要請學弟妹們相信
只要學會下一學期的預算站的住腳
學長姐絕對不會 也不能因此杯葛預算
無論今天這場爭辯
是出於對理念的維護 還是因誤會而起
它都是我們不樂於見到的
但我希望爭辯歸爭辯
在此之餘也不要傷了大家的和氣....
公四 董祥開
: 言盡於此,歡迎指教!
: 公行三 楊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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