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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wJan (._.._.._.._.._.._.._.._)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正義的陰影》/(3)兇手不可能只有一位?
時間: Mon Jan 13 20:21:39 2003
《正義的陰影》/(3)兇手不可能只有一位? 2003/01/13 16:09
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汐止雙屍案發生的隔天,聯合報上刊載了這樁血案的現場報導:「兇手的手法十分
凶狠,似乎有深仇大恨,而葉盈蘭臉部遭亂刀劃割得無一處完膚,頭髮數揪散在血
泊中,顯然經過一番激烈反抗才遇害...。吳銘漢的左手無名指被削斷一截,可能曾
試圖以手去擋刀子,左手腕幾乎被砍斷,僅剩皮骨相連,許多刀痕深可見骨……」
根據死者傷痕累累的遺體,警方認為並非一人所為。
在凶宅採到可對比的一枚血指紋之後(事實上日後的蘇案卷宗顯示,汐止分局在「兇
案現場到底有幾枚血指紋」的說法上相當紊亂),警方即開始比對國內所有30餘萬枚
前科指紋,也著手比對一些特定對象。直到王文孝被拘提到案,經過驗證,證實那枚
血指紋為王文孝所有。
王文孝在第一份筆錄當中(本份筆錄直到1992年6月1日,二審承審法官及辯護律師才
有機會看到),向軍事檢察官表示為一人犯案,但是當時承辦的軍事檢察官對此深感
懷疑,於是他在將王文孝交由司法警察機關追查贓證時,就特別註明:「應再予追查
共犯」。
8月14日下午,王文孝在專案小組人員的帶領下重回兇案現場表演,這時他的表演仍
為一人犯案模擬(汐止分局聲稱此捲錄影帶已經遺失)。直到第二份由士林地檢署檢
察官崔紀鎮偵訊的筆錄中,王文孝都只坦承一人犯案。
但是警方、檢察官都不能接受此案是一人所做的結果。所以終於在「開導」數個小時
之後,警方得到了王文孝供出包括弟弟王文忠等四名共犯的筆錄。
警方先抓王文忠,從他口中確定蘇建和的外號叫「長腳」後,幾乎是同一時刻,埋伏
於蘇家餐廳外的便衣刑警立刻逮捕蘇建和。接著警方又要王文忠回憶3月23日晚上一
起出去玩的有誰?在警方堅持有「五個人」的前提下,王文忠說出劉秉郎的名字,並
且勉強再加上「劉秉郎的一個朋友」。
8月15日晚上,劉秉郎繳完二度重考的補習費回到家,正在家中看電視。11點多,突
然有幾名自稱是便衣警察的人進門,不由分說帶走劉秉郎要他「協助調查」。被押上
警車後,兩個刑警以手肘狠狠頂了他前胸一下:「你還裝傻?你是不是有一個朋友叫
阿勳?」
劉秉郎帶著手銬,來到平常常去造訪的莊林勳家巷口,喚了兩聲「阿勳」後,就被押
回車上。莊林勳此時正和女友在房間聽音樂,聽到好友的聲音,披了上衣就匆匆下樓
。
這一下樓,莊林勳便與劉秉郎、蘇建和成了命運共同體。三人至今仍關在土城看守所
,在與關心他們的朋友通信時,仍殷殷期待著「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蘇建和等三人的家屬都親眼目睹警方的逮捕過程,而當焦急萬分的家人追至汐止分局
要問個究竟時,汐止分局還否認已經將孩子抓到這裡。
「那晚11點多抓去的時候,我追過去,汐止警察都跟我說沒有抓這個人,那晚汐止跑
了3、4趟,他都說沒有。我打給劉秉郎他家人,就跟我說在汐止分局,後來4點多再
去那裡,莊林勳血流好多……,警察說這裡在辦案,不是妳來的地方…。」莊林勳的
母親回憶起這一段仍神情激動。
王文忠、蘇建和等四人被捕之後,隔日8月16號下午警方便宣稱已取得4人認罪自白,
及從莊林勳家起出的剩餘「贓款」24元硬幣,宣佈破案。而檢察官崔紀鎮在經過偵查
後(偵查庭中只有對蘇建和進行訊問),在10月4日完成了起訴書。在犯罪事實部分,
崔紀鎮認定:「王文孝因積欠3萬多電動遊樂場賭債,遭債主一再催討,王文忠、蘇
建和、劉秉郎、莊林勳4人也缺錢花用,因此在王文孝唆使下同意潛入吳家行竊,由
王文忠在門外把風。」除搶奪財物外,王文孝等人也被認定輪暴女主人葉盈蘭(雖然
法醫在勘驗屍體時載明葉女「下體無故」),事後擔心東窗事發,所以持開山刀、警
棍、水果刀及菜刀,亂刀將吳氏夫婦砍死。
罪證確鑿的王文孝於隔年(1992年)1月11日執行槍決。王文忠以情節較輕的竊盜罪
被國防部判處2年8個月(至今已服刑期滿,出獄後也投入營救蘇建和等三人的行動)
,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3人歷經3審,於1995年2月9日被最高法院以搶劫強姦而
共同殺人罪名,各判處2個死刑定讞。
蘇建和曾哭著請求檢察官崔紀鎮:「檢察官,我還有很多話要說,請不要走。」
但是崔紀鎮自認已完成偵察,並沒有回頭再為這個年輕人多花一點時間。他回去迅速
完成了起訴書,而後的數十位承審法官,幾乎依照著這份起訴書,判處三個年輕人2
個死刑。
而判處他們死刑的最大依據,一是王文孝未經過當庭對質的指證,二是三人各自矛盾
百出的認罪自白,三是證據力十分令人質疑的24元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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