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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wJan (._.._.._.._.._.._.._.._)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正義的陰影》/(4)刑求下的自白
時間: Mon Jan 13 20:25:10 2003
《正義的陰影》/(4)刑求下的自白 2003/01/13 16:09
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西元2000年11月,僵持了5年的蘇案終於再審。在法官與媒體的注視下,蘇建和鉅細
靡遺的道出9年前在警方刑求下被迫簽下自白書的經過:
「這時天已經黑了,我沒有戴手錶不知道幾點,他們就命我把衣服脫光。其中一個警
察用台語說:『不給你一點好看不會承認』。說完就用毛巾把我的腳綁起來,兩手也
從膝蓋後面伸過去綁住。他們先把我放躺在地上,一個警察捉住我,用毛巾或是布蓋
在我的鼻子上灌水,我根本無法呼吸。他邊灌水邊在我耳邊講:『要不要承認?』..
..」
「這時候他們才把我鬆開讓我休息,但是我因為沒作案又陳述不出來,想了很久,我
還是說:『警察大人,我真的是被冤枉的,請相信我。』但他們不相信,就把我雙手
反綁在椅子上,然後拿了一張長板凳把我的雙腳立直,並拿有點彎度的竹刀打我的腳
底板.....」
「警察就拿電擊棒並口出穢言說準備那麼多好料給你吃,你還不承認。那隻電擊棒長
約一呎半,按下去後前面發出啪啪啪電流的聲音說:『我再問你一次,你是否有去作
案?』我說沒有......,於是用電擊棒先電擊掃過我的大腿兩側,我很痛就一直叫,
....有一個警員就說,『光電大腿沒有用,這樣他不會承認,電他生殖器...』」
說到這裡,蘇建和的情緒終於失控:「法官大人,你知道嗎?他們....他們電我的泌
尿道,我全身.....我被電得全身都痛......。」
蘇建和的母親黃月女此時也在旁聽席上。即使她早已知悉兒子遭受刑求等等非人待遇
,然而再一次親耳聽到由蘇建和口中,宛如現場重現的清楚描述,黃月女仍是忍不住
在眾人面前失聲痛哭。
然而,這麼詳細的陳述,卻只是整個刑求過程的一小部份而已。在這三個目前已屆而
立之年的人心中,那被警方羈押偵訊,要命的十多個小時,就像被放大而緩慢的停格
畫面,痛苦的記憶不復留存於早已復原的身體,卻在心靈之中留下難以癒合的傷痕。
即使經過十年歲月的淘洗,仍清晰一如昨日之痛。
除了蘇建和之外,劉秉郎、莊林勳也都遭遇電擊、坐冰塊、灌水、燒下巴、毆打等等
令人膽戰心驚的刑求對待。因為自白書在此案擔任了「一決生死」的關鍵性地位,所
以三人在三審定讞之後,曾透過辯護律師控告汐止分局刑事組長陳偉廷、刑警李秉、
張中政、嚴戊坤涉嫌非法拘提、搜索、偽造變造證據、刑求等,造成三人的冤獄。但
是這項指控,被士林地檢署以「沒有確切證據」而予以不起訴偵結。
熟知內情的人都知道,當警方刑求人犯時,有經驗的警察一定會避開臉部,以免留下
顯而易見的傷痕。甚至使用電擊棒電擊時,也會聰明的選擇乳頭或生殖器等膚色較深
的部位,讓外人不能輕易察覺。
然而警方的這種「避嫌」,也只是意圖在法庭上構成「沒有確切證據」的結果而已。
因為要一個人簽下幾乎是要剝奪自己生存權的自白書,必然要使用非常的手段,以蘇
建和的案子為例,警方對他的刑求已造成很明顯的傷害,而且有旁人親眼目睹。1991
年8月16日蘇建和在警方的押解下回家查贓,他的弟媳吳金珠在樓上看到蘇建和走路一
跛一跛的,而且臉部表情很不對勁。她就趁蘇建和經過身邊的時候,在手心裡寫了一
個「打」字,蘇建和偷偷點頭,然後又害怕得低下頭不敢說話。
蘇家鄰居,保安里第一鄰的鄰長高水木曾在高等法院出庭作證,說蘇建和被警方押回
家時,臉上有明顯瘀傷,走路還有一點不良於行。但是這些證詞,並沒有受到法官的
重視。
蘇建和三人在警方刑求的脅迫下,簽下要命的自白。他們原本以為先認罪逃過一劫,
之後再到法庭喊冤,法官大人應會根據證據仔細調查真相。但是事實卻遠非這三人所
想像。劉秉郎曾對檢察官表明遭到刑求,但是檢察官的回應卻是:「我知道你被刑求
,但這並不表示你沒有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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