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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十一 學 年 度 畢 業 禮 服 借 還 辦 法 ◎大學部 壹、借用:請各班班代依左列規定負責統籌辦理,不接受個別借用,逾期不予受理。   一、時間: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五﹞。 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   二、地點:總務處財產組倉庫﹝自強四舍二樓﹞。   三、程序:填寫借據及領取學生名冊-->繳納學士服清洗費﹝學士服每套壹佰元﹞ -->交學生名冊-->領取學士服。 四、各班班代於收取清洗費時,請借用同學於學生名冊上親自簽名﹝請勿代簽﹞,並於九十二年五月二 十九日至三十日至財產組倉庫(自強四舍二樓)交回名冊並領取學士服。 貳、歸還: 一、畢業典禮結束後即可個別或團體歸還,請送行政大樓五樓財產組或財產組倉庫 ﹝自強四舍二樓,限上午﹞。 二、集中辦理歸還時間: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於風雩樓雲岫廳(此為最後歸還日)ꄊ 參、罰則: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前未歸還者,每逾一日每套罰金五元,累進計算。 ※所借服裝應負善良保管之責任,若有遺失或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請至行政大樓五樓出 納組繳納賠償費﹝學士服每套伍佰元、碩士服貳仟伍佰元、博士服伍仟伍佰元﹞,繳費 收據送至財產組註銷借用名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68.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