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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tears (一毛不花,一生難忘)》之銘言: : 恭喜啊~ : 我們班真是厲害 大家都當官去了 : 不過,我最近有一些疑問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2893909.shtml : 公務員和替代役的關係是怎麼樣? : 我們班公務員很多 替代役也有 : 出來現身說法一下啦 好奇耶 依兵役法的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無現役軍人身份, 另役男非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亦未經人事銓敘合格實授任用, 不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惟依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役男依其所服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輔助性勤務 基此,替代役役男無獨任或決定之權限,不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公權力, 並受該管之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 類似公法上行政助手之地位,法律責任依其工作性質及個案情況, 由司法機關裁量。 以上我是抄內政部役政署「役政法規及函釋彙編」裡頭的一項判例 題目為 「替代役役男值勤時,可否認定為公務員?基於執行公務員之職務中如涉及違法 ,使否比照公務員負法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7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