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台灣早是「一邊一國」,富人一國,窮人一國;但在窮人國裡,要當一個政府
認定的「法定窮人」,也就是「低收入戶」,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諸多資格限制,
讓你真窮卻不能當窮人。窮人該有的社會福利,不過是許多身陷經濟困境的家庭看得到
卻搆不著的幻境。到底台灣社會中,誰有資格貧窮?
她癌症又喪偶,市場賣東西養兩小孩,素未謀面的婆婆存款超過規定,沒法當
「法定窮人」。
剛喪偶的秀蘭靠著在市場賣東西養活兩個小孩,近日卻發現癌症已在身上蔓延。
社工員為她向政府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卻連續兩次被駁回,原因竟然是她根本沒見過
的婆婆,名下存款超過規定。這位早在先生七歲時就和公公離婚的婆婆,名下財產居然
讓日子過不下去的秀蘭一家,無法被政府承認是「窮人」。
社工員轉而為她申請「特殊境遇婦女緊急生活補助」,依然被駁回,承辦人員說,
要成為「特殊境遇婦女」必須同時符合單親、有扶養子女、無工作三條件;秀蘭因為
還自食其力在市場賣東西,所以不符補助規定。
政府界定窮人的標準是:台灣各縣市每人每月的收入不超過八千四百元,高雄市不超過
九千多元,台北市不超過一萬一千多元,還要加上家戶之內成員收入及各項財產審查。
根據這個標準,台灣的窮人不到全人口的百分之零點七,約十六萬人。然而,統計數字
到底反映了多少社會真相?
根據政府訂定的貧窮線,學者估計,約有一百萬名窮人被這些統計數字埋沒了。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指出,依照美國或歐洲計算貧窮線的公式,台灣約有
百分之四到七的窮人;目前官方數字卻不到百分之一,綜合來看,約有百分之五
的窮人被低估。也就是說,一百多萬名在生活上真正貧窮的人並沒有獲得政府的補助,
困境也未獲得社會的關懷。
健康管理學院副校長楊志良批評,台灣是全世界設定窮人門檻最高的國家之一,
千分之七的貧窮人口,真是「傲視」群倫,比起美國歐洲國家動輒百分之十以上的數字,
或是近鄰韓國百分之七的窮人比率,台灣社會看起來富裕多了。
社會福利學界早已批評,窮人少不過是帳面上的數字遊戲,這是該被訕笑的「經濟奇蹟」
,因為這樣數字骨子裡,是真正貧窮的人接受不到來自公部門的協助。推究原因,
是政府畫了一個「法定」窮人的高標準;諷刺的是,政府也知過苛,如老人及
殘障中低收入戶的津貼,都得放寬為貧窮線的一點五倍或兩倍為門檻,以平眾怨。
既然如此,為何不全面放寬貧窮線?
經濟愈糟,窮人愈多,重劃貧窮線以反映現實的呼聲愈高。
單親家庭,媽媽做代工,一個月兩三千元,兒子失業,但兩人都被設算有一萬五千的
基本工資,沒法申請低收入戶。
接受內政部委託研究「貧窮線界定與社會福利政策相關措施之研究」的
政治大學財稅系主任周麗芳說,目前界定貧窮線在執行上是有很許多問題,
包括貧窮認定不是依個人而是依家戶、家庭成員要算到多廣的親戚、財產中無法
買賣變現的不動產是不是該算入,比如空有土地持分卻無法買賣的都併入計算
,合理嗎?此外,失業人口明明沒所得,也自動「設算所得」為基本工資
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是最被質疑的。政策「懲罰」失業者,假設人是因為懶惰
才不去工作,忽略人浮於事的事實。
如何能夠變成政府眼中的窮人,自有複雜的認定體系。依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
「低收入戶」是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者。
至於「最低生活費標準」是依主計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百分之六十」來算。
台北市、高雄市稍高。此外,各縣市再有些輔助指標的「調整」。
「為什麼是百分之六十?」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貧窮線怎麼畫,該說出道理;
各縣市也有不同的輔助認定,例如算入的親屬、動產及不動產的認定等,就左右了許多
貧困家庭的命運。
同樣是單親母親的家庭,住在埔里組合屋中的鍾小姐說,她和失業的十八歲兒子,
居然都被「設算」有一萬五千多元的基本工資,加上和親戚共同持有、無法變賣的山地,
然後一除以家戶人口,她不能申請低收入戶;但她明明只有做玩具家庭代工,一個月
兩三千元;最近工廠沒有訂單,她就沒有收入。
貧窮依家戶認定,家庭收入包括出嫁的女兒,光這一關就卡死許多家庭。
對家戶之內成員的相關收入都要收入總歸戶,但要歸哪些人在戶裡,就是大問題。
吳玉琴說,社會救助法也規定,家庭收入要計入的親屬,還包括出嫁的女兒,
除非女兒能證明無法扶養,光這關就卡死許多家庭。
社工人員明白,這些貧窮認定的防弊措施,是鼓勵家戶成員應互助,但有時不是人人
家庭都很美滿。例如,被兒子棄養的老媽媽因為兒子收入,不可能列入低收入戶,
除非老人先告兒子遺棄,才能不把兒子的收入列入計算;但老媽媽得承受社會壓力,
只能在告兒子和領救濟之間掙扎。
無法當法定窮人,得不到社會救助,有時可能是危及性命的事。諸如健保。
看到許多「類窮人」在貧窮線邊緣掙扎,社工員批評,福利制度對窮人落井下石,
貧窮政策該大翻修了。
在重建區工作的社工員劉欣恆不平地說,照顧人民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在社會大環境
這麼糟的時候,本來就該主動輸送資源,但現在窮困人民來申請「低收人戶」,政府
還要刁難,「好像防賊一樣」。一位行政執行處執行官告訴她,現在執行處一半案件
都在催收健保欠費,把窮人當成黃任中這樣的欠稅大戶來催收,讓他良心也很掙扎。
在執政者思維裡,貧窮不是一個客觀事實,而是主觀認定,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之外,
各縣市還會另加排除條款,「愈窮的縣市就愈嚴格」,劉欣恆說。
「台灣的貧窮政策是該大翻修了。」林萬億感嘆。「政府福利制度對窮人落井下石。」
社工員忍不住批評。看多社會在貧窮線邊緣掙扎的「類窮人」,站在第一線的社會工作者
有太多感慨。努力為政策提出建言的周麗芳說:「如何貼近社會現實,是重畫貧窮線時
最該考慮的。」
【2003/08/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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