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鼓舞本校同學從事書法研究練習之風氣,特舉辦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承辦單位:中國文學系
四、參賽資格:凡本校已註冊學生均可參加。
五、比賽組別:可在比賽時間內擇一組或多組參加,超過比賽時間則截止收件。
(一)臨書組(碑帖自備)
(二)自運組(比賽內容現場公佈)
(三)硬筆書法(比賽內容現場公佈) 【每人每組限收一件】
六、比賽時間:95年4月22日(星期六)12:00~16:00
七、比賽地點:四維堂
八、報名及比賽方式:
(一)三種比賽方式均採現場報名方式舉行。
(二)比賽當天親自到四維堂報名參賽。
(三)臨書及自運組之比賽用紙,現場提供;自備指張者,須先經承辦人員註記後,始得比賽。
硬筆書法比賽用紙一律使用現場提供之紙張。
九、評 審:延聘校內外專家擔任。
十、獎 勵:臨書組與自運組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金、獎狀。
第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幀。
硬筆書法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頒發獎金、獎狀。
第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幀。
十一、得獎公佈日期:民國94年5月1日。
得獎作品配合政大美展展覽(95年5月8~22日)。
十二、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情況公告更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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