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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5 工商時報 【薛孟杰/台北報導】 根據勞委會最新統計,從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到今年八月,大量解雇勞工案件總共有 七一五件,遭解雇員工已高達十萬七千三百四十四人。在「大解雇案件」中, 雇主依法申辦者有六七○件,換言之,平均每個月至少有一件大量解雇案未依法執行, 保障勞工就業權益仍有很大努力空間。 雇主解雇勞工事件的主管機關是縣市勞工局,因勞委會並沒有直接介入處理, 所以勞委會也從未統計過一年究竟有多少勞工被大量解雇?由於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 即將修法,勞委會首度要求地方政府呈報相關數據。 調查結果頗為驚人,因為從九三年一月到九六年八月,雇主依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 向地方政府事前提出解雇案有六七○件,所涉及的勞工將近十萬七千多人, 這項數字還不包括三年半來,另還有四十五外大量解雇勞工案件,雇主並未依法 事前申報,勞委會無法掌握受影響的勞工數,換言之,平均每個月都至少有一個 事業單位大量解雇勞工,卻未依照大量解雇法規定申報,依規定可以處十萬到五十萬的 罰款,而且得連續罰。 勞委會指出,在雇主依規定提出大量解雇勞工計畫書的六七○件解雇案中, 組成協商委員會方式進行協商者共三十三件,其中有二十二件協商成立, 協商成功率為六七%。至於以勞資自行協商成立者則有五九二件,協商成功率為百分百, 顯見在事業單位依法通報解僱計畫書後,高達八成八的雇主,選擇以勞資自治方式 進行解僱計畫書所記載相關事項之協商,以免萬一政府機關介入之強制協商, 無法預料的變數更多。 勞委會統計顯示,「大解法」實施三年半以來,因積欠勞工資遣費、薪資而遭勞委會 限制出境者有六家事業單位、八位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 勞委會透露,在七一五件大量解雇案中,很大一部份是製造業,部分雇主因整廠外移, 因此關掉台灣生產線,但由於為勞委會之前從未要求地方政府呈報「大解法」案件 的統計數據,因此無法進一步判讀實際原因,也無法比較每年大量解雇勞工案件的增減, 良法美意不免大打扣,勞委會也表示將研議改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82 -- 一個轉身,抖落身上的香氣 那是我熟悉的味道,自妳而來 淡的眷戀,如微笑一樣的難忘 http://www.wretch.cc/blog/BigOldTw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49 ※ 編輯: NCCULR 來自: 140.119.145.49 (08/28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