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Labor95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更新日期:2008/02/22 07:40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結婚對許多人來說應是喜事,但是,黃姓女子沒有想到,她向主管申請婚假後, 竟被公司無情地解雇。公司表示是她在試用期間表現不佳,事後雖補給她資遣費, 但認為她休婚假時已被解雇,拒絕給予8天婚假約1萬2000元的薪資。 黃姓女子昨天申請協調不成,已決定控告這家電子公司違反男女平等法。 電子公司表示,黃姓女子之所以被解雇,是因為她工作表現不佳,與結婚無關, 所以,也就沒有結婚歧視的問題。 黃姓女子說,她是在去年11月初進這家電子公司,工作才兩個月,正在試用期, 去年12月初她寫信給部門的主管,表明自己將結婚,主管很不高興,指在錄用她時, 她未誠實告知要結婚,公司有被欺騙的感覺。不過,公司後來仍核准婚假。 黃姓女子表示,婚假獲准後,主管就約談指她表現不如預期,希望她自行提出改善計畫, 考核期定在二星期後,沒想到,就在她結婚後,正準備去度蜜月的前一天, 公司要她自行離職,她拒填職離書,還被限制人身自由。 昨天在協調時,調解人員一再提醒電子公司,雖然黃姓女子是試用人員, 有與公司簽定試用工作契約,但仍受勞基法的保障,如果工作契約牴觸母法是無效的。 電子公司表示,他們研究法令後已補足黃姓女子資遣費與當月的工資。 不過,這家電子公司仍拒絕給予黃女8天的婚假,並指8天婚假是勞動契約終止之後才休, 沒有義務給予。 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表示,勞工如果請婚假與結婚,都是在勞動契約有效時進行, 資方就應該給予婚假。將等勞工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時再審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2/2/txd8.html -- 一個轉身,抖落身上的香氣 那是我熟悉的味道,自妳而來 淡的眷戀,如微笑一樣的難忘 http://www.wretch.cc/blog/BigOldTwo http://www.anobii.com/people/bigoldtw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