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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4/19 04:33 高有智台北報導 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出現大變革!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十八日 初審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現行六十歲延後到六十五歲, 此舉將勞工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的工作條件。 這是勞基法民國七十三年公布以來,首次修改勞工強制退休年齡。 有助中高齡投入就業市場 勞委會目前也已研擬修法,將勞保強制投保年齡從六十歲提高到六十五歲, 未來一旦通過,將改變台灣勞工勞動結構,有助中高齡勞工投入就業市場。 延長勞工強制退休年限,這是馬英九和謝長廷陣營競選總統時,都提出的政見, 選後國民黨排入優先法案,包括國民黨團和立委楊瓊瓔各有提案版本, 朝野立委幾乎都支持修法,尤其國營事業勞工受惠更大,昨天審查法案時, 不少工會代表也到場穿梭遊說。 朝野立委幾乎都支持修法 提案立委楊瓊瓔等人指出,台灣國民平均壽命已經提高到七十六歲, 且勞動人口年齡有延後趨勢,宜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同時降低少子化 對勞動力減少的衝擊,因此宜延緩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因此提案修法 提高勞工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則主張,雖然延長退休年齡年齡是趨勢,但避免衝擊社會過大, 可以採取分階段逐步調到六十五歲,不必一次修法到位。 不過,這項建議最後並沒有等到立委採納。 根據勞基法第五十四條,勞工如果沒有下列條件,包括年滿六十歲, 或者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立法院昨天初審修改延長年齡到六十五歲。換言之,勞工如果沒有年滿六十五歲, 雇主不能強制其退休。 「自請退休」條件不受影響 至於勞工「自請退休」條件,勞工要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或工作廿五年以上者,可以提出退休,則不受影響。 郭芳煜指出,延長勞工久留在勞動市場,可以做為因應人口老化作法之一, 但不少勞工反映達到退休條件不易,目前除國公營事業單位外, 民間企業要達自請退休條件,可以自請退休者很少,若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影響勞工退休情況。 他舉例說,如果有勞工現年五十八歲,但工作年資只有十年,原先規劃可能工作 兩年、年滿六十歲就可以達到「強制退休」的條件,未來可能就要重新規畫考量。 不過,他強調,儘管延長強制退休年限,對勞工的退休金制度財務不會有影響。 至於國民黨立委原先主張增列健康狀況因素,得由事業單位報請勞委會調整退休年齡, 但勞委會反映,健康狀況過於模糊抽象,難以認定,最後則沒有通過修改條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19/4/xkf6.html -- 一個轉身,抖落身上的香氣 那是我熟悉的味道,自妳而來 淡的眷戀,如微笑一樣的難忘 http://www.wretch.cc/blog/BigOldTwo http://www.anobii.com/people/bigoldtw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