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Labor95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發文者:勞工所  公告標題:新的畢業語文要求辦法 一、語文能力之要求:9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生,以英語作為語文能力證明者, TOEIC(多益)英語能力考試達三次,成績470分以上且修習英語兩百小時以上, 視為通過語文能力之要求,其餘相關規定依照原訂定標準。 二、外籍生如將中文視為第二外國語者,修訂為應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高等第5級。 -- 一個轉身,抖落身上的香氣 那是我熟悉的味道,自妳而來 淡的眷戀,如微笑一樣的難忘 http://www.wretch.cc/blog/BigOldTwo http://www.anobii.com/people/bigoldtw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