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片面發函給自由時報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示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妨礙公務,並且不同意周富美再至環保署採訪,雖然自由時報及台灣記協都表達新聞自由應受保障,但周富美仍被報社轉為內勤。環保署的舉措,在解嚴將近二十年的現在來看,顯得格外諷刺;自由時報的不當調動,記者的勞動權益與採訪權該由誰來保障?
此一事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切,截至目前為止,共有50多個團體,500 多位記者與民眾連署反對環保署剝奪記者採訪權。這個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新聞自由、知的權利、媒體工作權的重要議題,將對台灣的民主政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在官方與資方的雙重壓力下,第一線的媒體工作者、媒體專業團體又該如何打破官方資訊戒嚴,要回人民知的權利?! 又該透過什麼樣的集體機制保障應有的工作權益?
自由 v.s. 周富美 資方支支吾吾,將二次調解
楊宗興/ 苦勞網實習記者
前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遭環保署打壓的事件至今超過兩個月,針對自由時報片面將周富美從線上記者轉調為內勤一事,周富美昨天(10月27日)在聲援團體的陪同下前往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會中周富美要求資方自由時報說明當初調職理由、回復原職務、回復名譽等訴求,不過自由時報都不同意,僅表示一切尊重周富美先前的辭職意願,調解委員決定將指派鄭村棋進行深入的調查了解。
聲援團體在進行調解會以前,在市府門口召開了記者會,高呼「反對片面調動、捍衛記者工作權!」,抗議自由時報配合環保署要求,質疑自由時報捍衛新聞自由的報格早已淪喪。
大眾傳播聯合工會總幹事陳文賢表示,自由時報在環保署一紙公文下就片面調動周富美為內勤,突顯新聞記者的工作權缺乏真正保障。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則認為,環保署用公文要求媒體撤換記者為國內新聞自由開了惡例,然而自由時報屈從行政部門壓力而把記者轉調內勤更是做了最壞的示範。
而事件當事人周富美則表示,資方應該說清楚當初調職的理由、依循何種程序將她調回內勤工作,而她後來的辭呈又是在怎樣的情形下獲得批准?周富美也強調,她希望資方要回復她個人的名譽,並且讓她重回最熱愛的新聞工作上。
各方代表簡短發表聲援言論後隨即上樓進行勞資調解,出乎外界預料的是,資方自由時報派出人事室主任朱邦華出席調解會議,而不是如一般調解會議的資方往往會缺席以對。
不過朱邦華對周富美案所做出的說明卻讓人跌破眼鏡,面對勞方所指稱的「不當調動」,他除了重申調動是在「保護記者」的一貫說法,也強調「轉調內勤」只是新聞部門內部職務的調整,並非構成違反勞動契約的「不當調動」。自由時報甚至表示轉調內勤職務乃增加記者專業能力之必需,是記者升任主管職務的必修學分,所以是很多有志成為主管的記者心嚮往之的所在。
另外針對勞方指控資方涉及「非法解雇」的部份,自由強調申訴管道「暢通無阻」,絕無刻意逼周富美自動離職。而外界質疑自由曾對外聲稱沒有收到辭呈,卻在10/7周富美聲請爭議調解後的隔天10/8火速批准周富美辭呈;自由表示那是因為周富美的主管當時出差,所以才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從未收到辭呈,但周富美寄給其他管理幹部的電子郵件社方都有收到,而10/8准辭也純粹是尊重個人意願並無其他考量。
調解委員在了解狀況後,認為資方的多項說法令人質疑。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針對自由「調職是保護記者」的說法,當面質問自由時報是否認為錯在周富美?如果環保署有錯的話自由又會如何處置?尖銳的質疑讓在場的人事主任朱邦華頓時啞口無言。鄭村棋也懷疑自由時報是否有依承諾組調查小組,察明釐清周富美與環保署的責任歸屬?
另一位調解委員陳文元則對「調職乃合理的業務調整」的說法表示疑義,陳文元指出,依據最高法院對於勞基法相關規範的見解,必須在符合勞動契約、依照工作規則、或者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資方才能對勞方進行所謂職務上調動。陳文元甚至向自由時報「暗示」,如果本案進入訴訟資方敗訴的機率很高。不過即使如此,自由時報還是不願意接受周富美開出的三項訴求,只強調一切依照離職辦理。
最後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資方也不願意付給資遣費和解的情況下,調解委員做出結論,指派調解委員之一的鄭村棋在10天內進行相關了解,查明自由時報是否真有合理的申訴管道,以及是否依正規程序處理周富美的辭呈。全案將再近日召開第二次爭議調解,屆時自由時報的態度將是檢視台灣新聞自由度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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