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99年4月1日衛保企字第0990079592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風險管理、統計分析、財稅、法律、社會福利、公共衛生、
健康管理、醫務管理及醫療相關科系三年級升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生。
詳細訊息請查詢健保局全球資訊網\民眾服務\為民服務專區。
三、各單位欲申請者請自行於本年4月30日前將"實習學生申請表"及"實習計畫表"
等相關資料函送健保局企劃組,將電子檔寄送至g00@mail.nhi.gov.tw
以上公文公告在勞工所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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