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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期初大會 時間:2013/03/05 18:30 地點:研究203 與會人員: 系代吳家欣;監委會:鄒昌平、黃則齊、劉家蓁、蔡旻睿、王子睿、張立瑾; 幹事會:沈奕均、吳宏毅、易依辰、鍾子萱、蔡佳翰、陳照蓉、許振榕、王冠中、陳慧蓮 、蔡宛庭、李雅歆; 系管會:陳漢笙、黃子容、黃奇、陳柏元、朱芳誼、何桓奇、鄭育霜、陳宜君、梁惟翔; 會員代表:張芷綺、謝伯駿、許奕祥、周弘仁、陳乃翊、孔德澔、李崇安、林俊儒、張嘉 凌、黃立綸、陳箴、鄭丞惠、李律欣、施佩均; 活動負責人:周子翔(第17屆法研營負責人) 記錄:蔡宛庭 投票權人:應到三十人,實到二十二人 壹、預決算審查 一、第十七屆法研營決算 (一)活動股 1.說明 (1)夜教:場地費實際支出2412(預計支出2000),因為行程拖延所以增加管理員的加班費 (2) 惜別晚會:忽略視聽設備使用費1000,預算應該是2600誤植成2700,再加上視聽設備   使用費1000,實際支出3600 2.投票  排除第17屆法研營的一級幹部,實際投票權人17人  夜教:十五票通過  惜別:十七票通過 (二)生管股 1.工人宿舍:為工作人員+小隊員+活動、隊輔、美宣股營前訓的費用,後來學術股也申  請三天營前訓,實際支出155800 2.十八票通過 (三)收入:忽略院導師補助費20000,實際收入80000 (四)法研營:十七票通過 二、1012幹事會預算 (一)幹事會收入   上學期已經沒有任何經費,但為了順利進行下學期的活動,所以將系管會的餘額80000元   撥到幹事會帳內 (二)幹事會支出 1.各股支出--總務股 (1)說明   印章:希望在匯款單上可以用更加正式的印鑑   Q:之後還有哪裡用得到?   A:專屬於匯款單的格式,還不確定有沒有其他地方用得到   Q:可否將財產清冊附在預算表中才可以知道到底買了什麼? (2)二十票通過 2.各股支出--美宣股 (1)說明  粗的簽字筆和美工刀因為耗損要買新的,膠帶和雙面膠則不確定每個活動是否都會剩下來  ,以防有些活動須要用到 (2)二十一票通過 3.各股支出--公關股 (1)說明:紙卡分量為全系包括下一屆大一,如果沒拿到的會放在會辦 (2)二十二票通過 4.各股支出:二十二票通過 5.法律之夜 (1)說明  場地費:彩排不一定會開冷氣,但加開3/14下午彩排的冷氣預算,改為3000  器材:鼓組1200,音響600*3=1800  美宣:海報修改成2600,因為今年沒有和高點合作,廠商一開版就要印五百張,但考慮  到過於浪費,因此這次只印210張。美宣預算改成6600  Q:海報可否跟包種茶一樣跟其他系合併開版  A:因為紙本和海報性質不同可能無法  Q:有沒有過海報要貼在哪裡?  A:四維堂的布置、宿舍、綜院、商家  便當:大概七百多但還不確定  視聽服務團:加班費為109*10=1090(修改)  Q:為何視聽服務團要兩個便當加班費卻只有一個人?  A:在義務時段是兩個人,付費時段一個人   加班費:活動超過十點要付加班費  飲料:鮮茶道,共兩桶900元  小計:34008(本來:31790) (2)投票  場地費十八票通過  美宣十七票通過  視聽服務團二十二票通過  小計二十票通過 6.學術講座 (1)說明  交通費:講師只有一位需要,預計補助台中到台北高鐵(單程)700,北車到政大計程車  (來回)700,共1400  加班費:預定借在綜院113、114,不用加班費。但因為有可能借不到場地,所以有兩場  可能在綜院三樓法院演講廳,一個小時加班費215*4小時*2場=1720(修改)  宣傳費:改為1000  海報:五張個人的宣傳,三張講座宣傳  小計:16120  Q:本來應該只有四場怎麼預估五個人  A:四個人是一定會來,但有可能多一個講者 (2)投票  加班費:二十票通過  小計:二十位通過 7.啦啦隊 (1)說明   服裝費:是因為賽制更改所以欲估參加人數比較多。吉祥物較像是幫忙性質的所以不用  自籌  道具:去年預算38000實際支出32000,前年預算37000實際35000  醫藥費:加開500  加油棒等等:租用 (2)投票  投票權人二十一位  醫藥費二十一票通過  啦啦隊二十位通過 8.系卡 (1)說明   場地費:目前估計一千元,因為有預計要調漲  獎品;以特殊獎項頒發不是名次,特殊獎是個人所得  場佈:今年想要裝扮華麗一點,包括節目單和人氣獎號碼牌 (2)系卡二十一位通過 9.迎新宿營醫藥費 (1)說明  學生平安保險對校外活動是沒有給付的,往後會跟學弟妹交接要保戶外保險,救護車免  費,只有藥品費用  Q:學生自己有沒有保險?  A:收據在我們這裡他們也沒有辦法申請,且因為是我們辦活動使他們受傷,應該要負起  責任 (2)投票:十九位通過 10.總計支出180312元,二十位通過 三、1012系管會預算 (一)系籃二十一票通過 (二)系女籃 1.本來要買的兩顆球因為報名team power比賽有送 2.系女籃二十一票通過 (三)系桌 1.說明  新生盃100元*6人=600元  其他比賽各會報兩隊,一隊自籌 2.系桌二十票通過 (四)系棒 1.說明  壘包組:已磨損所以須要買新的  纏球膠帶:縫線球磨損之後可以拿來打網,就把縫線拆掉然後纏膠帶  教練棒:已經用了好幾年所以須要汰換  Q:為什麼以前買的都要接近一萬元今年只要兩千多?  A:往年都是鋁棒比較貴 2.系棒二十票通過 (五)系辯 1.說明  寒菁盃:買兩張影印卡,一張自籌  比賽和資料費全部都有申請指南文教的補助,但要到四月結果才會出來,如果申請有過  的話預算皆會是零 2.系辯二十票通過 (六)系足 1.說明  訓練背心:為了練習時分辨敵我兩方,因為今年只有一件球衣所以不能區分  Q:可不可以一半的人穿就好  A:因為有七人賽制和十一人賽制,所以才須要買到10件  球袋:要網購,但還不確定價錢也許可以再壓低 2.系足二十一票通過 (七)系羽 1.說明  RSL三號球:420*6桶=2520,大法盃會加練七次,將使用三號球,一次大概會用掉一桶,  所以需要七桶,一桶自籌  總計7110元 2.系羽十七票通過 (八)系男排 1.說明:大法盃報名費5000,自籌100元*平常練球7人=700元 2.系男排二十一票通過 (九)系女排 1.說明  寒訓有一顆球壞掉所以要買新的,再多買一顆保險,因為其他的球也已經有磨損,避免  學期中又壞掉一顆,目前大概有十到十二顆球 2.系女排二十票通過 (十)系管會支出總計53350元,二十票通過 貳、章程修正案 一、說明  章程未規定修正後之生效時間,但依中央法規基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  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Q:違反第九條第一項(會員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幹事會、系管會一級幹部)之效力?  A:投票無效  Q:會不會因此導致無法到達法定開會人數?  A:依第八條第二項,有義務委託同班級會員代理行使權利  Q:第三十五條(會費收入撥付百分之六十於幹事會,百分之四十於系管會),兩邊的結餘  是否回流?  A:結餘不回流,只由當學年會費收入分撥 二、投票  投票權人十九人  第二條:十八票通過  第八條第一項:十六票通過  第八條第二項:十四票通過  第九條第一項:十六票通過  第九條第二項:十六票通過  第三十五條:十六票通過 新法將於公布後三日內發生效力 三、提議 連同修正章程附在期初大會開會通知信件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