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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大學以來,很多同學或學長姐都有對選課制度發表自己的感想 但是二年以來,系上有沒有改進,我想大家心裡應該都有個譜了 時常向系上反應選課的問題,系上總是那幾個標準答案:老師不 開我們也不能強迫老師開、學生的聲音老師比較會聽,叫學生自 行反應、學生也要為老師著想,老師也不能一直配合學生開課啊! 系上開的課都夠啊!是不是我們自己不用功被當啊、這個老師今 年大修可能沒辦法開課或者是學校制度的規定系上的老師就只能 這麼多,沒有老師可以開課了……等等這些我都會背的答案了。 但是所謂的相對必修不就是讓同學依自己的興趣選一些自己喜歡 上的課嗎??但是這幾年來的相對必修早已變相為「必修」課程 這是相對必修制度所要的目的嗎??我想不是吧!! 或許會有同學認為這幾年系上也有進步啊!我這樣批評不太客觀吧! 像是系上在開放自由選課方面是有進步了啊、系上也跟老師要求多 開一些課啊或是要求開放多一點人數啊!這些「進步」我都承認。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到,系上所謂的那些「進步」是不是他們本來就應 該要做的:例如我們進大一時發的那一本中所列的會開「相對必修」課程 那本來就是應要開的,不能說今年系上己經盡力開就算了。同樣的,系上 本來就是要聘請多一點的老師,開足夠的課程讓同學上啊!不能以一句「 學校制度」規定就了事吧!重點是有沒有盡力去修改這個制度。 我想很多人都了解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上課人數過多、相對必修變相為 必修課程……等等。但大家的心裡總是想:相對必修都夠了(法制組的情況是 還好,聽說法學、財法比較慘。)那有差,可是沒有人去想「我們應當有的 權益是什麼」只要系上開夠16個相對必修就夠了嗎??可以畢業就夠了嗎? 或許是吧!或許我們也可以矇著頭選完這16個「必選」相對必修就脫離政大 這個地方吧…… 最後,我想說說的是:系上總是認為為什麼學生可以選老師,老師為什麼不能 選學生,我想人總是自私的,這個問題的見人見智…… 但重點是,當老師維護自己的權益時,當學生在爭取自己的權益時,當這個 「選課」戰爭發生在老師與學生之間時,是誰扮演中立的角色在老師與學生 之選擇一個最大平衡點,是系上嗎?是系主任嗎?是學校嗎? 連原告、被告之間都有一個法官在了,但是我們呢!? -- 我沒有大男人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儒弱 我沒有尚拜金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寒酸 我沒有追流行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俗氣 我沒有耍博愛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癡情 我沒有自以為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老實 我沒有前面的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沒人要 -- 我沒有大男人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儒弱 我沒有尚拜金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寒酸 我沒有追流行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俗氣 我沒有耍博愛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癡情 我沒有自以為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很老實 我沒有前面的心態,但這樣我就變的沒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