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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hen 同學您好: 經學生會向體育室詢問後,答覆如下: 1. 由於游泳館於今年六月份開幕時,體育室曾公告舊證使用辦法, 其中規定舊證一格(五元)可進入游泳館一次至95年12月18日, 若超過12月18日後,則以等值方式認定使用(一次四十元故剪八格), 仍然可以使用舊證。 2. 定該日期是由於95年6月18日公佈該使用辦法,希望半年時間緩衝。 第七屆學生會權利部長 陳青逸 ※ 引述《kachen (嘉晨)》之銘言: > 最近才去新的游泳池 > 小姐跟我說舊的游泳證可以用到2006/12/18,之後就不能用了。 > 我的舊游泳證還有二十幾次可以使用,要在一個月內用完。 > 當初辦的時候使用期限是到我畢業為止, > 為什麼蓋了新的游泳池就要讓我的權利停止了呢? > 我想請問定這個日期的原因以及必要性, > 可以請學生會幫我問一下學校嗎? > (補充一下我大二辦證,大三一整年當交換學生沒機會使用) > 謝謝! -- ╭ From: 140.119.14.104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