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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不進入中小學架設基地台已列共識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五日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雖然在前行政院長游錫 (方方土)時代 即指示政府和公營事業在消防、結構無虞時,儘可能開放設置基地台,但政 府和業者對於中小學排除在外早有共識。這次發生行文台中市中小學興建基 地台應是行政烏龍,蘇永欽已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澄清。 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日前轉發NCC公文給國中小學,要求各校無正當理由 不得拒絕行動電信業者在學校架設基地台,家長擔心影響學童健康,引發反彈。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陳國龍表示,為減少基地台數目,近年皆鼓勵業者共 站共構,由業者提出擬興建基地台名單,NCC發文相關地協商,完成協商後 才架設,並非強制規定。由於NCC和業者對於不在中小學興建基地台都有共 識,一般不會將中小學列入名單。 這次要求架設基地台的是PHS低功率行動電話業者,陳國龍表示,業者可能 認為自己是低功率,民眾疑慮較低,將中小學也列入;中區監理處人員在檢 視時也沒有注意到名單包括中小學就發文台中市政府,整起事件應是行政烏 龍。 NCC指出,2002年行政院院會指示當時主管電信事業的交通部,協調各政府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在建管、消防等安全無虞的前提下,儘可能提供行 動電話業者設置基地台所需場所」,希望藉由釋出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 台,一方面提升寬頻無線通訊網路建設,也希望藉由公務機關率先提供,解 除民眾疑慮。 官員表示,雖然法令上沒有規定,但政府與業者對於排除中小學架設基地台 早已有共識,這次行文是向公務機關轉知業者的需求,並非強制公務機關配 合,更沒有將中、小學校園列為優先架設基地台目標。960405 -- ╭ From: 61-230-115-131.dynamic.hinet.net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