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leo741013.bbs@bbs.cs.nccu.edu.tw (冠穎),
看板NCCUSA
標 題不知道該用什麼標題
發信站貓空行館 (Fri May 18 02:13: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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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次事件的當事人
學生會長3號候選人周冠穎
一直拖到現在 才出面做出正式的回應
是因為我不知道我該說些什麼...
長這麼大 我從來沒看過有任何一場選舉 是在選舉當天宣布撤銷候選人資格的
假設我們的候選資格有問題 是否在一開始 就該提出來說呢?
而到了選舉前一天 才因為一位"參選人"對於陳翼均身分上的質疑提出正式的申訴
然後評議委員會才"開始"處理這件事情
並且在"選舉當天" 凌晨宣布撤銷我們的候選資格
這樣的行政程序 沒有瑕疵嗎? 這樣我們花的時間 精神 經費 要跟誰討?
陳翼均在登記參選的當天 在學生會辦宣布放棄選委身分參選
有許多的人證可以證明
而在它宣布放棄選委身分之前與之後
它並未參與影響選舉事務的任何會議或決定
今天如果是質疑他具有選委身分參選 那為什麼沒有讓它參與選委工作?
如果他不是選委 那憑什麼撤銷我們的候選人資格?
這一切的一切 都太倉卒 太無法讓人接受了
也不禁使人懷疑
提出申訴的 與"學生會長2號候選人"聯名參選校代的蔡同學
是否有"企圖影響選舉結果"的行為或言論產生?
這樣的行為 這樣的判決
無法讓人心服......
你們撤銷了我的候選人資格 延後了這次的選舉
我想也撤銷了許多政大同學參與學生事務的熱情
今天評議委員的決定 本人表示尊重 但也有許多的不滿和不服氣
但我希望能夠用自己這次慘痛的教訓
讓整個選罷法的法條 規章 能夠更加完善 加強有疏失的地方
希望從今以後 不要在有第二個 周冠穎 陳翼均了.......
這種傷害 不是每個人都承受的起的
阿語三 周冠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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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uchihying:我為某一組候選人感到可恥,你們真是倒楣的犧牲者 05/18 09:40
推 sac:真當自己是個悲劇英雄啊 "我希望不要有第二個我"(含淚) 05/1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