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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city (ppcity)》之銘言: > 問題就在 > 在論述的後面,你加上了太多的個人表述以及假設 > 敢問妳說的就是真理? 我說的不是「真理」,因為這世上還沒有人找到所謂的真理,我當然不可能說出真理。 但是,我說的是一個校園民主與學生自治的基本精神 建議你可以多充實一下這方面的知識,或許可以讓你的論述與邏輯更為完整 而不至於有太過的斷裂。 > 引述原文: > 但問題是,一個尊重學生自治的委員會,當委員會下設的任何小組需要學生參與時 > 理當直接在委員會內部找,怎麼可能會忽略委員會內部現成的學生代表 > 而在會外找一個不具有民意基礎的「非學生代表」呢? > 這不僅是嚴重的漠視學生自治,也抹滅了校園民主的基本精神 > 校方如果如此作為的話,會受到非常多的批判與指責的。 > 原文結束 > 以下列出: > 假設一、它是一個尊重學生自治的委員會 > 個人表述一、理當直接在委員會內部找學生參與,怎麼可能會忽略委員會內部現成的學生 > 代表 > 假設二、調查小組需要有名意基礎 > 個人表述二、此舉嚴重的漠視學生自治,也抹滅了校園民主的基本精神 > 假設三、校方將會受到非常多的批判與指責 > 我想在以上這幾點都能夠有合理的解釋或是有前例可尋後 > 再將程同學扣個不合理的帽子 > 會不會比較洽當?? 以上幾點有非常多的前例可循,並非是我個人的論述,我前篇連論述都稱不上 只是提出事實,以及點出學生自治與校園民主的核心理念而已。 但如果你真的找不到例子的話,你可以直接去詢問各級會議的承辦單位 例如秘書室,以及學務、總務、教務處的秘書們 你問問他們,打從學生自治與校園民主的理念進入校園以後 他們在尋找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時,是否敢隨便找一個不具民意基礎的「非學生代表」來? 如果他們敢回答有的話,麻煩你把你詢問的單位與人名列出來 我一定會跟校長以及教育部高教司檢舉他,因為這代表該單位以及該承辦人員 有操縱學生意見的嫌疑,不然他不會放棄具有民意基礎的學生代表,而隨便找個同學來。 最後,我建議你,如果你真心支持該位候選人的話,要勸他好好的出來面對這個問題 畢竟他很有可能是未來的學生會長,一個學生會長要受到的檢驗是非常多的 未來不會是只有這一項檢驗而已,承擔責任越重的人,越需要去面對大眾 「隱私權」這三個字在公眾人物身上幾乎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在台灣這個社會裡 公眾人物幾乎可說是一個社會或一個群體裡面的標準與模範 很多事情都是由公眾人物引起示範效果,無論是好是壞, 更何況他現在所面臨的這個檢驗,連是不是在「隱私權」所保障的範疇裡都是有爭議的。 -- ╭ From: 59-117-195-163.dynamic.hinet.net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