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記得學生會選舉前某一天繼承法課
一號候選人同學跑來我們教室 佔用了約莫四分鐘的時間
在台上拋頭顱灑熱血 口口聲聲說著為政大學生服務的熱誠
但是現在做出來的決定卻是讓人失望的!
學生自治在大學學生圈是冷漠的 我懂
想當初的學則十五條修訂說明會 我也出席在列
相對於場外堆滿的點心 場內的人氣真的可以說是冷到最高點
再加上喜歡摸學生頭卻不正確回應學生問題的官僚校方體制
一年跑上好幾十場這樣令人心寒的校園公共事務的說明會不容易
絕對 一號候選人的耕耘 值得稱讚
但是看到聲請文我心寒了..
但是 為了當選選舉提出這次的聲請 真的很不好看
百分之十五的門檻是不是過高
在現今的大學學生自治參與冷淡的情況下 是值得重新思考的
但是 為了當選會長 而聲請解釋
將系爭條文但書解釋成為只有同額競選的情況適用 會造成的結果是
就算只有1%的同學出席投票 也會誕生當選人 甚至更低的投票率
候選人不需要太努力 反正隨便選就可以了
這就是一號同學想要的學生自治環境嗎?
到底我們期待的是什麼樣的校園學生自治氛圍?
其實一號同學也許是當選的
如果不是冒出比319更精彩的取消候選資格案件 造成投票意願的下降
雖然再一次批判解釋團體的解釋已經無解
可是重要的不是更努力去經營選舉嗎? 更努力去做點改變嗎?
更努力讓選民感受你的誠意嗎?
昨天晚上Q開頭的帳號真的很護主 我並不想要計較什麼
我絕對沒有說一號競選組合不能提出解釋 隨你們開心
但就好像政治人物說謊一樣 那不是法條規定可不可以的問題 是良心問題
一號同學絕對沒有說謊 但是提出這樣解釋的背後 背負的是道德上的非難
請一號同學鄭重思考如此解釋法條背後
和自己口口聲聲想要捍衛的校園學生自治的目標相背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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