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接事務前言
第八屆學生會長選舉因未達選舉罷免法規定之百分十五門檻,
歷經兩次選舉皆無法產生新任學生會長;第七屆學生會幹事會仍需
依法將於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正式卸任。日前,第七屆學生會曾至
學生議會報告財產交接事宜,但經本會慎重查閱相關法規後,特以
本文更正原先於學生議會之口頭報告內容。
二、會計長監督本會財務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會計單位組織法,本會會長下設會計
單位,會計單位設置會計長一名,負責掌理本會各單位之會計事務
。依法學生會會計長職掌核編概算、預算、決算之事項;預算內款
項依法流用及保留之處理、設計會計制度、審核原始憑證、製具及
核簽記帳憑證、登記帳冊、編送會計報告、各單位會計報告之審核
、登記、彙編、各單位會計事務之指導、監督、財務上增進效能及
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其他有關期入、期出以及會計等事項。可
知會計長為本校學生自治落實審計權之重要獨立單位,並依法享有
任期一年之保障,歷屆幹事會總務部負責財產管理與維護之責,學
生會各部門動用預算書內容款項時,皆需由總務部長簽請會長、會
計長同意始得領款,會計長獨立行使其職權於幹事會、議會、評議
會之外,由學生議會預算委員會與審計委員會監督之。
三、會計長為法定財務監督人
依據學生會會計單位組織法第十三條(解職應辦交接):『會計
長解除或移交其職務時,應辦理交接,自後任確定接替之日起五日
內交接清楚。原任會計長未完成交接移轉職務前,不得離職。』由
於第八屆學生會長因故未能產生,造成出缺之問題連帶造成新任會
計長無法產生,而會計長之聘任依法須由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
,其他人提名或增補將於法無據。是故,本會依該法之規定,並參
閱第十四條所應交接之項目:『印信、文件及其他公有物與其經管
之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告,造表悉數交付新任者;其已編
有目錄者,依目錄移交,得不另行造表。前項新任會計長應依據移
交表或目錄,立即逐項點收清楚。』將原先第六屆交接予第七屆總
務部門與會計單位分工管理之項目,包含本會郵局財務、辦公室、
物品等有值財產,全數交由會計單位管理並維護之,並由第七屆幹
事會總務部依法編具財產項目,由原任會計長點收保管之,直至下
一屆會長產生後重新任命會計長後得進行交接。
四、學生議會動用預算將於法無據
另一方面,原任會計長依法將不再具有同意任何單位款項的權
力,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預算法之第十九條 (學生議會概算之
擬定) :『學生議會之概算由學生議會秘書長擬具,經學生議會議
長簽核,逕送會計單位。』學生議會編具單位預算後,仍需依第二
十二條 (總預算之編製與呈送) :『會計單位將各類期出預算及期
入預算,彙核整理,編成學生會總預算案,加具說明,呈會長於幹
事會會議提出。』可知,總預算之通過必須獲得學生會長之背書後
,才得以提出,在沒有會長的情形下,議會本身無權提出預算案。
原先幹事會依據組織章程所賦予之職權,學生議會除將無法取代行
政部門逕自編列行政部門預算外,議會本身也無法提出總預算案。
五、依法下學年不得收取會費
近日同學們所關切且迫在眉睫的會費問題,同樣由於第一期間
之總預算書無人有權代替會長提出,無法編具在預算書期入部分,
即使會費收取條例規定會長未選出時得由議長提出,仍違反預算法
之規定,本會為求慎重,援引學生會評議解釋文第一號解釋之判例
:『第四屆學生會會費之收取,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至九月執行,
繳納期開始日所屬期間依本會預算法第八條之規定理應列入本會第
一期間預算(每年的七月一日開始,至同年的九月三十日終了)。但
第四屆幹事會並未依法將會費之收取列為第一期間預算收入,卻在
第一期間執行會費之收取,是為重大之違法行為,因此不論會費收
取金額為多少,在程序上皆不合法。』依據判例可知,學生會於第
一期間總預算書之期入部分註明收取會費之款項內容為收取會費之
必要程序。
六、學生會財務法定交接程序
第七屆幹事會於上周進行財產清點時,曾派人至第八屆學生議
會進行交接事務之報告,會中提及財務清點結果、校內重要會議傳
承與學生權益工作進度概要,由於會計長需依會計單位組織法負起
因交代不清而致使學生會損失者,之賠償責任;而與交代不清有關
係之人員,應連帶負責之。交接事務中之財務部份交由學生議會於
法無據,本會為求謹慎,查詢相關法規後,將學生會財產交由會計
長依法全權處理、保管之。並建議學生議會成員針對學生議會預算
問題與會費收取問題進行通盤考量,會計長與學生議會應自行商洽
關於學生會辦公室與物品財產之使用,本會也將從旁協助相關行政
事宜直至任期結束。
七、致謝結語
感謝同學們一年來的支持,第七屆學生會將全力完成各部門剩
餘工作,以及所有尚未完成之交接程序,縱使新任的學生會長無法
產生,為維護本校學生自治三權分立的基本價值與法律規範,本屆
學生會亦將捍衛權力分立原則,持續落實學生自治、促進校園民主
、爭取學生權利、建立校園整體意識。本周將進行校園基地台設置
的線上問卷,歡迎同學們在準備期末考的同時,也能主動關心校園
正悄悄進行的重大公共事務議題,也請各位學生會版的版友們能與
我們一起思考如何提升同學對於學生權益的關心、並創造更多元面
向的服務,作為第七屆學生會於任期最後一周仍不停歇的努力方向。
◎學生會法規彙編內容請參閱學生會網站
http://sa.nccu.edu.tw/r1.php
第七屆學生會長 陳慧茹
--
╭ From: 218-166-147-244.dynamic.hinet.net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