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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是校方行政單位不夠遵重學生嗎? : 課務組不是採納了學生代表的建議才更改下課時間嗎? 在這裡應該是 某教職人員聽到了關於"上下山時間不夠 希望延長下課時間" 這個想法 自行衍伸出了甲乙丙案在會議上提出 : 如果大家對決議結果不滿意, : 矛頭應該針對當初在教務會議提出建議更改下課時間的學生代表吧? 當時思慮不周的確責無旁貸 但決議並不只是學生作成的 還包括在場許許多多的教職員工 甚至全部的學生票數加起來也不足以影響決議 : 若真的要檢討, 也是我們學生內部的溝通問題. : 怎麼又要搞連署, 好像要抗議校方行政單位政策不當. 現在重點是 連署的目的不單單就是施加壓力這麼簡單 我們的立場在於 "教務會議時的決議並不是審慎考慮後的結果 同時並沒有廣泛性的徵詢學生意見 是故必須針對學生的普遍意見作調查" 甚至在會議上 教務長也指示學生會去再次的進行學生意向調查 教務會議上也同意這件事情還需要再確定多數民意 是故 第一青逸跟海棠做了民調 這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證明這個決議是必須被推翻並重新思考與討論的 那麼 連署就成為了一個 在做過網路民調後 一個更具實體意義 可以呈交為紙本 作為一個集體意見表徵的存在 送交教務會議 給老師們確實的感知民意所向是希望重新檢討這項法案的 : 說要改下課時間也是學生, 現在要改了學生又說沒有問過他們. : 現在是不是學生團體在玩弄行政單位啊? 所以絕不是像這邊說 將過錯推給學校 對其責難 而是在知道學生代表未能善盡"代表學生意向"此一職責後 一個重要的彌補 為的是學生權益必須受到保障 : 如果新的下課時間, 真的對學生有益, 下學期生效有什麼關係呢? 重點就在於 我們不能自行決定什麼是對學生有益的 所以進行連署 進行公聽會 都是為了要確知 學生們的意見 : 如果要檢討學生意見形成, 也許把這個經驗用在下一個議題吧? 不 上下課一案勢必立刻解決 : 學生代表, 下一個我可以連署的議題是什麼? 我想可能有公投法 校長遴選 流浪狗處置辦法 選課制度與開課標準 宿舍分配與性別議題 社團評鑑制度與藝文中心的開放和管理制度 等等許多議題需要關心與公眾參與 : 學生 陳俊宏 國務院議員 黃建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