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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本人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社會二李肇華,是連署文案論述起草人之 一。 要先說的是。這整個案子發展至今從來就不是「兩個文學院的人的責任」。教務會議成員 包含有各系主任、各院院長及各院學生代表,除非教務會議是集權時代的橡皮圖章會議, 否則單憑兩個同學院的學生根本無法促成教務會議通過此案。 於是接下來要問的就是「為何不在一開始就徵詢大家意見,而要讓教務會議通過此案?」 對於學生代表(不論校代、議員或學生會)而言,這確實是件很為難的事。因為上下課時 間其實是個新議題,在人力、物力等各項資源俱不足,且開會前三天才取得議程(也就是 開會前三天才知有此案)的情況下,學生代表們無法在短時間內收集到同學們的完整意見 當然只能憑自身的判斷決定哪一案是對學生最有利的。不用說,以「改善因上下山而遲到 」為出發點,確實延長10分鐘下課時間是個可行的方法,只是在處理上有欠周延、不夠細 心。也因為這樣,我們才會希望未來與學生有關的重要案子能與學生廣泛溝通!所以必須 要問的是:「校方(課務組)提案為何沒有先調查學生意見」。 回到本次連署上。再重申一次:上學期陳青逸、郭海棠兩校代已將線上問卷所做之民調送 交「校務」會議,要求撤銷上下課時間調整案;而會中做成的決議即為送回教務會議復議 ,而3/23教務會議即為該決議後首次教務會議,連署訴求之一由來於此。 另,陳、郭二校代之民調亦顯示有20%學生支持上下課時間調整,這表示6點20下課的調整 案其實有不同意見,需要更縝密的討論。故在正式且廣泛討論做成較細緻的決策前,不應 貿然推動調整案,此為連署訴求之二的由來。此外,當初雖是學生會長羅羿向教務長提的 意見,但實際提案單位實為課務組,非學生代表。每個學生都有權利向學校對各種事務提 出意見,由學校提出改善方案。但種種證據顯示目前調整案是不夠細緻的,當然有維持原 時間的必要性。 也因為以上,我們可看出校內公共政策目前決策模式還有瑕疵。學生、學生代表、校方三 者間的關係並沒有站在公平的立足點上。發生與接觸訊息的管道仍未透明化,實需要有更 大規模的參與,才能保障各種不同聲音與觀點,避免此次上下課調整時間的疏忽再現。 最後我想說的是,各位同學不論是否對學生會、議員校代、上下課時間調整案(及其過程 )有無不滿,都應該要來參加這次的連署。因為我們核心的目標便是要建立一個能有充分 溝通的校園決策環境。這不是在幫誰挽救信譽或是收爛攤子,而是為了讓以後校園的每一 分子不被排除在決策過程之外! 謝謝閱讀 校務會議代表 社會二 李肇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4.33 ※ 編輯: goodfine 來自: 140.119.204.33 (03/1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