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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 看板 #1EeibpPy ] 作者: blas (《剩餘價值理論》) 看板: NCCU 標題: Fw: [校園] 學士班延畢生學雜費收取標準,擬自100 … 時間: Sat Oct 22 21:47:29 2011 此篇是在下在貓空行館看到學校相關公告後所做的分析,上網查相關資料時,發現台 大已早一步進行學士班延畢生學雜費調整動作。台大板已有幾篇討論。不過政大板卻 沒有相關訊息,故轉貼過來。下面是學校在貓空行館的公告︰ 本處預計於10月24日中午舉辦「資訊設備費調整、延畢生繳交雜費、研究生畢業退費暨外 籍選讀生收取雜費」公聽會,歡迎全校師生參加。 時間:10月24日12:10-14:00 地點:電算中心一樓會議室 主辦單位:教務處 相關資料請至http://aca.nccu.edu.tw/fees/index.htm查詢。 議題二︰學士班延畢生需繳交學雜費 現行︰延畢生修習9學分以下,繳交學分費,修習10學分(含)以上者,繳交全額 學雜費。 擬改為︰延畢生修習9學分以下,須繳交學分費及全額雜費,修習10學分(含)以 上者維持原收費標準。 原因︰延畢生亦需使用學校各項資源,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擬對所有延畢生收取 雜費。 http://aca.nccu.edu.tw/fees/images/07.png
http://aca.nccu.edu.tw/fees/images/08.png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EeiXrsl ] 作者: blas (《剩餘價值理論》)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學士班延畢生學雜費收取標準,擬自100 … 時間: Sat Oct 22 21:42:50 2011 今天看到國立政治大學也打算響應貴校此一條整學士班延畢生學雜費的舉動,並 預計於10/24召開公聽會。在下花了點時間研究了一下這個問題,發現真正的原因不是 兩校所稱的「使用者付費原則」,而是「教育部改變了生師比計算的原則」︰ 1.94年12月26日教育部修訂「大學校院增設調整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採總量發展方式 審查作業要點」,其中第三點有關生師比的原則為︰ 計列生師比之學生數:以該學年度具正式學籍在學學生(不含外國學生、延畢生、 休學生)計算,且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加權二倍計列,博士班學生加權 三倍計列。 可見,原來延畢生是不列入生師比之學生數的計算的。 2.但97年1月3日教育部訂定「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 審查作業要點」,其中第三點有關生師比之學生數計算原則改為: 計列生師比之學生數:以提報時該學年度(以下簡稱該學年度)具正式學籍在學學 生(不含外國學生、休學生)計算,且碩士班學生加權二倍計列,博士班學生加權 三倍計列。 此時,延畢生從原本被排除在生師比之學生數計算,改為納入計算了。 3.98年6月11日教育部訂定「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其中附表一針對 「延畢生」作了明確的定義︰ 延畢生指學士班學生超過各校學則所定修業年限;碩士生自第三年起;博士生自第 四年起繳納全額學雜費者。 在這裡還看不出是否一定要「繳納全額學雜費」才符合所謂延畢生的定義。 4.不過在「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的網站,針對延畢生做了如下的 解釋︰ Q︰延畢生之定義為:學士班學生超過各校學則所定修業年限;碩士生(含碩士在職 專班)自第3年起(含第3年)、博士生自第4年起(含第4年)繳納全額學雜費者 ,均屬延畢生。 請問僅繳交學分費之延畢生,是否可填入繳納全額學雜費延畢生人數明細表? A︰否,參照「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僅繳交學分費之延畢生不可列 入「繳納全額學雜費延畢生人數明細表」,亦不可列入「學生人數明細表」。 http://dhe-fund.yuntech.edu.tw/qa.aspx?Parent=140&Year=100 5.100年8月3日教育部將前法修正並更名為「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 標準」,其中附表一對延畢生的定義延續先前的定義︰ 延畢生指專科班、學士班學生超過各校學則所定修業年限,碩士生自第三年起,博 士生自第四年起繳納全額學雜費者。 6.針對教育部將延畢生列入生師比之計算,多所私立學校提出批評並認為不合理︰ 延畢生納入學生總數 挨批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25557 大學延畢生納入師生比計算挨轟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22742 私立大學批評的主因是,延畢生納入生師比計算,則會影響校舍面積與學生數的 比例。這會影響私立大學向教育部申請調整招生名額的審核。 由此可見,學校拋出調整學士班學雜費的議題實際上是教育部的政策引起的,與所謂 的「使用者付費」根本無關。實際上延畢生使用學校資源的比例跟全修生比是很低的 。因此,維持現行規定才是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且教育部對延畢生的定義雖為 繳納全額學雜費者,但目前看來若學校不收取也不會怎樣。 http://0rz.tw/NCDY0 99學年度政治大學生師比(含延畢生) 現階段含學士班延畢生計算,3種師生比皆符合教育部規定。學士班延畢生依上表為 608人,但有一部分修習9學分以下,所以還不符合教育部所定義的延畢生,應可不計 入全校學生人數。如果學校擔心生師比提高,不應該使修習9學分以下的延畢生符合 教育部對延畢生的定義才是。 -- 「資本不是一種物,而是一種以物為媒介的人和人之間的社會關係。」《資本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06.1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as (111.250.206.149), 時間: 10/22/2011 21:47:29 ※ 編輯: blas 來自: 111.250.206.149 (10/22 21:5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as (111.250.206.149), 時間: 10/22/2011 21: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