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總團部訂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兩天辦理
「九十三年度假期活動服務員甄選」
一、 甄選對象: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的同學
二、 甄選名額:本校以二十人為限
三、 報名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兩天辦理
請向課外活動組 史 漫老師報名,聯絡電話:校內分機62236
九十三年度救國團總團部育樂活動處假期活動服務員甄訓實施要點
一、 目的:
(一) 擴大大專青年服務層面,建立其服務的人生觀,研析工作理念,傳承經驗,並儲
備活動服務幹部。
(二) 透過「選、訓、用」之過程,使大專學生學習到正確的服務理念與專業知能,並
提供實習機會,使之自我成長,進而增進其奉獻與服務的意願。
二、 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活動處
三、 協辦單位:北部地區各大專院校團務指導委員會
四、 甄訓對象:
(一) 凡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在校同學(大學一、二年級、五專三年級),
均可遴薦參加甄選
1. 身心健康,熱心社團服務者。
2. 具活動專長及領導潛力者。
3. 在校學科成績、操行均及格者。
(二) 凡健康狀況欠佳,如患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病、高山病或其他慢性病等
不適山野活動者,請勿遴薦。
五、 甄訓方式:
(一) 先由學校遴薦適合之同學參加甄選,擇優錄取。
(二) 利用週末、假日實施各階段甄選訓練,以不影響同學課業為原則。
六、 甄訓名額:
初選時擇優錄取約計一二○名參與甄選訓練,再經各階段甄訓結果,
依其成績及表現汰選
七、 訓練內容:
各階段訓練依教育目標實施下列課程:服務員應有認知與角色定位、
志願服務理念之建立、團康專長訓練、活動領導技巧、活動行政管理、
解說技巧訓練、活動安全與狀況處理、人際關係處理及活動實務演練等。
八、 假期服務員之遴用:
(一) 依據服務員專長、技能、興趣、營隊需求,分別派任相關營隊服務工作。
(二) 依據服務員服務紀錄及考核紀錄擇優選用。
(三) 參與營隊服務前統一辦理服務員工作講習,講解服務要領,研討工作方法,
並於營隊結束後舉行檢討創新,以供日後參考改進。
(四) 凡畢業之服務員,可申請參加救國團團友會,或社會義務服務工作。
(五) 於甄訓期間凡表現不良者,將予汰訓。
(六) 服務員得因學業關係,申請暫時服務。
九、 假期服務員之解聘:
(一) 服務員若行為不檢,經查屬實者,取消本團假期服務員資格。
(二) 應參加本團辦理之假期活動服務,一年內無故不到兩次者,取消本團假期服務員資格
。
(三) 應參加本團活動行前會議,無故不到兩次者,取消本團假期服務員資格。
十、 附則:
凡參與本團寒暑假期活動服務及社會服務之服務員發給救國團義工證乙枚,
可享本團義工各項優待或優惠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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