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討論了這麼多天,總是要有個解決
以重要性原則來看,我認為這件事的解決方式
為監委會評估預算上退費後的餘額是否與往年的差距不大,
在沒有影響學會日後運作的情況之下,由各班代簽名認可,
已交錢的退費,沒交錢的按新金額繳交。
至於程序正義與
是否在系胞意願考量之下而不依照一般的議事規則行事,
此兩項爭議的解決方式為何?
程序正義,是希望制度可以克服人類的缺點,避免有心之人
操弄,以及避免無效率等等的考量之下,是絕對必要維護的,
如果我們是國稅局的官員,或是法官,我們必定要堅持程序正義
然而制度是為人而服務的,在大家有願意參與討論系上事務,
及在所討論的問題有較大爭議,或在系上資訊封閉等情況之下,
會計系學會是有必要堅持程序正義的,而在事情沒有太大的討論空間
的情況之下,成本效益的考慮就是重點
至於往後處理類似事情的方式,我建議可以由監委會作必要的評估,
再由各班班代決定,若班代認為茲事體大,才決定是否要召開臨時的會員大會
大家都是為系上盡一份心力,希望因討論事情而起的意氣之爭,可以隨事情的落幕
而平息
會四甲 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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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 ,為了笑容-----不論是自己或他人
為了體驗--------下一秒的悸動
為了希望-----未知永遠是最精彩的
為了讓自己有時間溫習或遺忘------美好的或不是
活著就是為了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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